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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增税不能留下敛财口舌

2015年05月19日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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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控烟增税不能留下敛财口舌

  买包烟又贵了一元多,随着财政部要求提高香烟的消费税,香烟的零售价最近迎来了一波上涨。据统计,每年我国有100万人死于烟草,约占全球的1/4,并且如果不做改变,202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200万人。据测算,我国若每包卷烟增加从量税1元,也就说每支卷烟增加从量税0.05元,则政府财政收入将增加649亿元,同时,还将挽救340万人的生命。(5月18日《广州日报》)

  抬高烟草税收,既符合国际惯例,客观上也确可使烟民下降,但这部分人都是对价格敏感者,对“老烟枪”却很难形成制约力,想抽的照样会吞云吐雾。这显然是不够的。事实上,我国目前的控烟法规条例已经出台不少,但控烟效果却总是差强人意。要说原因,与我们总是习惯于管控烟草消费层,跳不出以“钱币”惩罚的执罚思维窠臼不无关系。

  抬高烟草税收,出发点在民众健康。这点无需置疑。虽然烟民害人害己,但作为一种习惯,有着巨大的社会心理基础,不可能全面禁绝。而抽烟本质上也是个人权利,只要不违法,就应得到保护。烟草税虽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特点,但从道理上讲,也是普通税收之一,因而应取之于烟民,用之于烟民。增收的巨额烟草税费,如何避免遭遇与社会抚养费一样的社会质疑,唯一的办法就是收的清楚,花的透明。而如何花,则大有讲究。比如,可以设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以帮助瘾君子戒烟,帮助因烟患病者治病。有罚有赏,赏罚分明,对戒烟尤其是“老烟枪”无疑会起到积极效果。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决定,必须充分尊重民意、民智。如果随意挪作他用,则救人是假,敛财是真。

  控烟是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自觉不够、管理不严、带头不足等都是病根,而管控源头则是关键。这个源头,不仅仅是消费群体,更有烟草企业。烟民抽烟成本提高了,对烟草供应环节,同样需要提高经济成本。惩罚用力不均,部门利益、集团利益长期固化,这不利于社会控烟。吸烟之害,需要反复强化,尤其要通过让黑肺图片印刻于香烟包装等方式外化,以弱化烟草文化,这应成为烟草企业的社会责任题中应有之义。

  一项政策能发挥多大效力,能走多远,要看消费者支持和配合的积极性;而要激发全社会控烟的热情,营造出无烟的健康环境,也要调动全民监督的积极性。这亦需要通过适当奖励以刺激。而要形成全社会配合氛围,还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禁烟意识,逐步养成不吸烟和尊重他人的良好习惯,树立起码的社会公德。等等。管住吸烟者是社会期待,但控烟也绝非易事。这些具体问题不解决,抬高烟税就难逃敛财质疑。一项措施得不到社会认可和支持,于控烟,只能是空对空。

  文/晴川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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