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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电讯:院士制度改革要超越遴选环节

朱昌俊

2015年05月18日09:3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院士制度改革要超越遴选环节

  15日晚,中国工程院公布了经院主席团审定的521名201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据了解,这是工程院院士章程修订后的首次增选。值得一提的是,候选名单中没有一位处级以上干部。(5月17日《京华时报》)

  去年6月,中国工程院审议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稿。新修订的《章程》明确规定,院士候选人只可通过两种途径提名,一是本院院士直接提名,二是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推荐提名。从此次所公布的院士候选名单与推荐途径来看,无论是年龄还是身份,譬如处级以上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应都属于对新章程的严格执行。

  缩小推荐途径,将处级以上干部排除在候选人之外,这无疑是针对此前院士“官化”争议所给出的制度性回应,值得肯定。但很显然,这次新章程修订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仍未达到公众的期待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院士制度改革所提出的要求。

  以“去官化”为例,虽然处级以上干部被排除在候选资格之外,但名单中依然不乏大学“一把手”的身影,而院士当选后是否能在处级以上干部身份与院士身份之间进行“转换”,目前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就此而言,这次的新院士增选,最大的进步仍仅仅限于遴选环节。

  有必要回顾一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院士制度改革的表述:“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也就是说,改革院士遴选体制,只是院士制度改革部署的一部分,诸如院士的管理体制、退休和退出制度仍有待落实与推进。

  所谓院士管理体制,其具体内容可以理解为对于院士待遇方面的规定。院士虽为国家最高学术荣誉,但其背后却往往有着复杂的伴生利益,甚至催生出学术特权,譬如在学术项目申请上有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这种“利益色彩”,既刺激了院士遴选上的非学术力量干预,也不利于给院士队伍年轻化创造条件。

  在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方面,去年新的工程院章程修订并无涉及,虽然增加了“劝退”的规定,但其具体操作性依然存疑。《人民日报》曾在刊文指出,科学研究既是脑力活儿又是体力活儿,精力充沛的青壮年应是做科研的主力军。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院士老龄化非常严重。据统计,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平均年龄均超过70岁。显然,无论从弱化院士制度的利益化倾向,还是从“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而言,建立明确的院士退出制度已刻不容缓。

  院士终究只是一项最高的学术荣誉,要使其实至名归,只能依照利于学术与科学的逻辑进行改造,增选环节也好,退出环节也罢,都要尽可能排除非学术原因的干扰,朝着使学术激励作用最大化的方向迈进。对应这个目标,我们乐于看到在院士遴选上开启了“去官化”的改革,但更应看到,如果说遴选环节的优化,是院士制度改革的开始,那么退出制度则是必须同步落实的“尾”。

  此前,有中科院内部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之前国家一直说“完善”院士制度,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直接说“改革”院士制度,“语气更坚决了点”。这表明院士制度的改良绝非只是一种小修小补意义上的“完善”,而更应该是一场“首尾兼顾”的改革,它迫切需要更大的改革决心与行动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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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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