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樊树林:摊派社会抚养费 怎一个“乱”字了得

2015年05月11日16:16 | 来源:荆楚网
小字号
原标题:樊树林:摊派社会抚养费 怎一个“乱”字了得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就是说,谁超生,谁来交。要交多少,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但是,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却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5月11日央广网)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说白了,就是对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实行“钱币”惩罚,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比如,2014年2月7日,张艺谋夫妇就因为超生向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缴纳社会抚养费7487854元。可见,名人也不例外。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废止社会抚养费的条件下,对违反计生政策家庭施以罚款在法律框架之内。然而,河南邓州刘集镇却每年都给村里的社会抚养费定指标、定任务,而且完不成任务由村干部垫付,就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河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征收数额依据生育胎次、当地人均收入、个人实际收入等来确定。邓州市刘集镇却每半年会给各村下达一个征收数字,遵循的“按人头分”的原则,不对辖区超生户进行摸底核查,更不管有无有超生的,要的就是“钱”,这种做法持续了多长时间,不得而知。但新闻中讲到,2011年就曾有媒体曝光,邓州市计生部门发“红头文件”给各乡镇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指标。按说有了媒体的曝光,该市计生部门应该立即改错,并对各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督查。但时间又过了4年,刘集镇摊派社会抚养费的事情又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绝对不是偶然性事件。其他镇怎么征收的?邓州市计生局又在其间扮演了什么角色呢?要辩解自己毫不知情,绝对不可能。

  2011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向乡镇、村或个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而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是配合做好征收工作,但并不应该是征收主体,也不得将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同单位或个人利益挂钩。刘集镇却毫不理会通知精神,对社会抚养费进行摊派,对完不成任务的要求村干部垫付,实则是对行政权力滥用,是胡乱作为,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应有的惩处。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