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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新修公路为何雨中破相?

2015年05月04日10:15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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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建兵:新修公路为何雨中破相?

  5月2日,郑州郑密路与南三环向南约2公里处,一场大雨过后,新修好不久的郑密路快速路塌陷一个长约16米,深1.5米,宽约3米的大坑,目前该路段封闭通车。(5月3日光明网)

  钢筋混凝土修的大路怎么会经不住雨水的冲刷?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工程当初是如何施工的?工程监理部门当初是如何把关的?有关部门又是如何验收的?其实,郑州已经多次发生了新修道路经不起雨淋的怪事。2008年7月13日晚的一场暴雨后,刚刚修缮完工的经八路全段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塌陷、破损共143处,不得不再次施工修缮。2011年9月14日凌晨,郑州市一条刚修好不久的路面突然发生塌方,停在路上的两辆面包车不幸沦陷。2014年12月5日,郑州市化工路与西三环交叉口向北约50米处,新修的道路还没通行就塌了……

  道路跨塌可能有多种原因,有地质的原因,也有地下管网建设结构不合理的原因,更关键的是人为的原因。在很多工程项目中,存在着层层转包的情况。施工方用钱铺路,只要拿下了被施工单位的有关领导,就等于拿到了施工权。拿下了验收者,即使是“豆腐渣工程”也会顺利拿到“合格证”。而层层被剥皮的后面,施工单位不得不偷工减料。

  一条道路如果年久失修,出现问题这还情有可原。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出现道路塌陷还能说得通,但在并无自然灾害的城市,道路塌陷频发,肯定有人为因素在里面。像郑州市郑密路快速路这条刚修不久的路段,在没有超大型车辆超负荷运输的情况下,一场雨就把它“淋塌”了,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修复塌陷的道路相对容易,修复监管者的良心和责任心则要难得多。道路塌陷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相关部门良心和责任感的不足,照出了有关部门监管的缺失。因此,公路塌陷后不能一修了之,必须要查明具体原因,特别是应多从监管责任制与责任心“塌陷”上找原因。必须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在施工质量方面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严处责任人,不可姑息迁就。否则,一场雨就让道路塌陷成这样,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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