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人民网>>观点>>正文

新京报:导游为什么会发飙?

陈兴杰

2015年05月04日09:17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导游为什么会发飙?

  发生“强迫购物、辱骂游客”的事情毕竟是少数,只需以个案追究违反合同。法律禁止超低价格的购物旅游,有时会让游客和旅行社的关系走向恶化。

  云南导游发飙大骂游客没良心,这件事情非常恶劣,这不必多说。有意思的是视频里的原话,导游大骂,“来到咱们云南你抱着什么心态?骗吃、骗喝、骗玩吗?骗飞机坐吗?”游客明明交了钱,怎么能叫“骗”呢?

  对市场稍有了解的人都猜得到,这通常是价格低廉的旅行团。一趟旅行下来,旅费仅够覆盖成本,甚至交通住宿费都不够,提供此类服务的旅行社却比比皆是。旅行社怎么赚钱?通常是和景点、商场分成,从游客消费中分成。导游的工资基本就在游客的购物分成里。这就是市面非常火爆的购物旅游,因为价格杀到极低,游客络绎不绝。旅游新闻经常出现“恶导游”“强迫购物”,基本都来自此类。

  好好的旅游,居然变成逛商场,这不是坑人吗?没办法,物美价廉到底稀少,一分钱一分货才是市场的常态。其实对多数情况而言,游客也有逛景点、进商场需求,导游大多不用“强迫”,一切自然而然。这种商业模式没什么稀奇。一款免费游戏面向多数人免费,只需向少数人收会员费,整个项目就能运营。一个游乐场,多数免费场馆吸引客流,少数付费项目就够撑场。同样道理,旅行团无需每逢商场就摊派购物,往往某处商场火爆,某些游客出手大方,旅行团就能收回成本。旅行团负责给商场导客流,通过市场协作,很多产业都参与进来,游客需要分摊的费用才极低。

  但是这样一种商业模式,网络游戏可以,而在旅游市场则被法律所禁止。

  2013年旅游法颁布,其中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全国每年旅游人次以数亿计,发生“强迫购物、辱骂游客”的事情毕竟是少数,只需以个案追究违反合同,侵害权利就可以。法律禁止超低价格的购物旅游,则有时会让游客和旅行社的关系走向恶化。对旅游行业的乱象,更多需要的是监管,而不是一味地禁止。

  旅行社宣传招揽时,不敢名正言顺宣称“低价购物游”,线路设计刻意隐去商场停留。因为那样授人以柄,招致游客、竞争对手举报,管理部门处罚。市场竞争激烈,购物旅游又是很成熟的盈利模式,旅行社只能不声不响地干,甚至极尽欺瞒哄骗。一些游客有了不切实际的期待,他们贪图便宜,自以为有法律撑腰,廉价旅游理所当然。一旦发现还是被带到商场购物,难免怒火中烧,心里愈发地抵制。旅游法35条的初衷是为保护游客利益,让游客舒心畅快地游玩,往往事与愿违。

  法律过多地干预市场,有时会堵死了向善之道,只能让市场变得复杂不可测。美国租房市场上有类似例子。政府以帮助穷人之名限制房租上涨,代价是房东大量额外地收取“钥匙费、家具费”,房客大感愤懑,认为房东黑心。房东也经常辱骂房客,认为他们占便宜,没良心,交低房租还挑三拣四。糟糕的法律具有“挑拨离间”的效果,这在很多领域都是相似的。

  □陈兴杰(人文经济学会研究员)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