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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为”之官“下课”尤须动真碰硬

2015年05月02日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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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不为”之官“下课”尤须动真碰硬

  福州市日前出台《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对“为官不为”的干部实行“下课问责”。(4月30日新华网)

  作为干部,理应恪尽职守、全心全意服务民众。可是在现实中,一些干部却“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尸位素餐,为官不为。有的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只要事情不到影响自己位子的份上,就不闻不问;有的遇事绕着走,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主动服务意识欠缺,当维持会长、太平官。还有的因工作中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凡此种种的庸政懒政行为,着实令人寒心。福州市出台办法对庸懒者亮剑,无疑切中了要害。

  分析起来,一些干部“懒庸之疾”之所以难以根除,从客观方面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监督不实。一方面由于政务公开不到位,公众对干部的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知之甚少,没有监督的标准,无法监督;另一方面,监督部门责任意识缺失,不能充分履行监督责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水流舟,庸懒思维也就随之产生并体现在工作中。二是问责不力。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不为”行为,还没有有效问责机制。纵观各类问责制度,均聚焦于公共突发事件,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社会动荡的各类事件,对由懒政庸政导致的党和政府形象受损、经济发展滞后、群众怨声载道等,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

  “为官不为”不仅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干部正面形象,而且贻误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危害不可低估。说来容易做来难,要让“不为”之官“下课”的办法真正落实,必须要有抓铁有痕的精神,敢于动真碰硬才行。一要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更加开放和多元的监督体系,保障广大党员和社会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唯有监督才能发现问题,有了问题才能问责“下课”。二要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采取多种形式对庸懒行为监督检查,全天候全覆盖,用“放大镜”去查找作风之垢并严肃处理。发现不了问题,下课就是一句空话。三要落实问责。对检举揭发和检查出来的问题,不迁就不包庇,依纪依法逗硬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有问题不问责或是从轻发落,再好的办法也是一纸空文。而惟有让“不为”之官“下课”,才不至于沦为空谈。

  文/钟烁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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