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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刚:警惕“市民监督公车私用”沦为“花架子”

2015年05月01日16:1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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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许刚:警惕“市民监督公车私用”沦为“花架子”

  想监督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吗?想为反腐败工作出一份力?即使不是纪检干部也可以!珠海市纪委决定成立廉政监督志愿者队伍,从全市各行各业中选拔志愿者。近日首批由1000人组成的珠海市廉政监督志愿者队伍正式成立并将投入“五一”专项监督行动。

  公车私用是社会一大顽疾,不仅违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监督查处起来也困难重重。在中纪委网站公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问题中,其中近2成涉及“公车私用”,这就足以说明当前遏制车轮腐败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在五一节假日到来之际,加强对公车私用现象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俗话说: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监督的视线无处不在,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监督作用。珠海市这次成立廉政监督志愿者队伍,从全市各行各业中选拔志愿者,投入“五一”专项监督行动。政府能够充分发动群众来弥补纪检力量的不足,这是一种进步,是依法行政的良好开端。但是,发动市民来监督公车私用,也并非像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依然面临着许多实际的困难。

  首先,部门公车识别难。作为公检法的汽车,由于汽车表面喷上了鲜明的图案及汉字,大家一眼就能识别。但是,还有许多部门的公车并不具有特殊的标志,和普通私家车一样,群众又怎么可能一眼辨别出来呢!即使给每一名义务监督员发放公车的车牌号,恐怕大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记住。毕竟这是兼职,不可能全身心的投入进来。

  同时,公车私用发现难。除非公车停在了景区或高档消费场所内,否则群众很难将公车与私用联系起来。虽然是五一节假日,但相关部门完全有可能使用公车外出办公,所以,即使有车停在了某个街头或小区,监督员也难以有把握确定这就是私用现象。

  最后,监督产生的费用处理难。虽然发动的都是志愿者,不需要支付工资,但在监督的过程中难免产生车费、生活费。如果政府部门分文不给,恐怕这样的义务监督难以持续;如果给钱,那应该给多少,以什么名义来拿?如果发了钱去没有发挥监督作用,又该怎么办?如何考核这些监督员是否发挥了多大的监督作用?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干部从中谋利,让市民监督成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沦为形式主义工程。

  所以,珠海发动千名市民监督公车私用初衷很好,但仍面临着一些需要综合考虑的实际问题。既然下决心要发动市民监督,就应该考虑周到,保证监督队伍能够长期稳定,且能发挥出良好的监督作用来,成为遏制公车私用的极大补充。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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