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宋鹏伟:为讹人者捐款,以德报怨还是姑息养奸?

2015年04月24日08:49 |
小字号
原标题:宋鹏伟:为讹人者捐款,以德报怨还是姑息养奸?

  作者:宋鹏伟

  近日,安徽舒城县初三女生小何骑电动车上学时,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不料老人一口咬定是小何撞了她,交警反复勘查,终还小何清白。 4月21日,老人伤愈出院时,善良的小何不计前嫌,带着家人向这位经济困难的老人捐款千元,此举在当地传为佳话。(4月23日中安在线)

  助人为乐却被反咬一口,不仅不计前嫌,而且还给诬赖自己的人捐款,更何况自己家里也不富裕,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这是以德报怨,小姑娘的行为值得赞赏;有人却不以为然——小姑娘还是太年轻太幼稚,此等行为简直是助纣为虐,某些老人今后会更加有恃无恐了。

  一事面前,是非对错远比道德评判重要得多。先说老人,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诬赖前来扶自己的恩人,还一口咬定,直到交警澄清事实后方不再纠缠,可谓错得一塌糊涂、一骑绝尘;再说女孩,勇敢地去帮扶摔倒老人没什么错,洗刷冤屈后给老人捐款更没什么错。既然对错如此分明,就当赏罚分明,让作恶者受到惩罚,使行善者得到褒奖。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总是不尽如人意,行善者自然可以收获美誉和奖励,作恶者却几乎从未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老幼。《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可以单处或并处拘留和罚款。行为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也许正是在“扶不扶”案件中总是考虑到老人的弱势地位,执法者才会总是倾向于让被告者自证清白,而在事后又一次又一次地让诬告者逃脱了应有的惩罚。长此以往的话,法治必然蒙羞,助人者的恐慌也只会有增无减——做好事风险极大,做坏事却几无代价、甚至可能有意外收获。

  罪恶不被及时惩戒,正义就难以彰显,甚至还可能让美德都变了味道。在作恶者屡屡逃脱制裁的背景下,宽容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所以很多人并不觉得以德报怨是值得效仿的佳话,反倒觉得如此姑息养奸只会纵容身边的罪恶越来越多。反之,如果赏罚总是能紧随真相之后,若小女孩是在诬告者受到惩罚之后为其捐款,获得的评价自然不同。

  真相和正义是宽恕的前提。小女孩无疑是善良的,但当下却很难去宣扬这种美德,号召人们都向她看齐。这位诬告他人反蒙羞的老人,或许有她的难言之隐,也并非永不可恕。公众更关心的其实是自己,是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明天会更好吗?是否能让好人越来越多,坏人无地自容。

(来源:齐鲁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