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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伟:预收车费,别把诚信“收走”

2015年04月24日10:08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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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郭晓伟:预收车费,别把诚信“收走”

  “短短几百米的一条路,竟有7、8名收费员,每次停车还得‘预交’10元钱停车费。”4月22日,武汉市民张先生向荆楚网报料,水果湖路停车收费管理混乱。有关部门表示,预收停车费属违规行为,将进行查处。(4月22日荆楚网)

  对于私家车主而言,开车出门最苦恼的事情,莫过于想停车没有停车位时的窘境。尤其在中心城区,停车位早已成为稀缺资源。按照经济学理论,对于此类准公共产品,可以通过收费来实现排他性,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此,武汉市在2011年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对停车位的收费区域、收费标准、收费用途都做了明确规定。

  有了规章制度,就要按章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有了偏差,导致水果湖路的收费乱象。暂且不去探究一条千米道路上,七八名收费员会不会有重复收费的问题,或许真如他们所言“每一个收费员都有自己管理的区域,停在谁管理的位置就由谁收”。但“预收”十元的手段,显然违背了政府《通告》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规定,按规定,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的机动车属于免收对象。但执行起来,不论青红皂白的一律预收十元,是否有些牵强。

  预收车费,收走的十元,对于车主而言可能并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别把诚信一同“收走”。车主反映的“很多时候停车分分钟,收了十元,能讨回六元的是运气好,运气差只能自认倒霉”。只因碰不到管理员,“多退少补”的承诺就此落空,如此随意的收费方式,让车位管理部门诚信尽扫。

  进而论之,预收车费的方式是对所有车主诚信的质疑。只因“经常会出现车主逃避收费的现象”,就将所有车主归为“会逃避收费”的类别,用预收十元的手段来制止逃避缴费的发生,建立在否定前提下的行为,只会让彼此更加失去信任。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根基,信任是诚信的基石。在依法治国的时代里,诚信的道德更应该维系。别让十元停车费,把诚信一同“收走”。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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