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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但愿不再出现“最高环保罚单”

2015年04月15日08:2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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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建兵:但愿不再出现“最高环保罚单”

  当下,不少污染企业因违法成本低,时常出现执法人员前脚处罚,工厂后脚接着污染的情况。而在河北省邢台市,当地政府就对一家污染企业开出了245万的该市环保执法史上最高罚款。不但罚了款,法院还将涉事企业的5名相关责任人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处以相应刑罚。(4月14央广网)

  报道中说,因为环境污染,相关责任人被判刑,这在河北环保史上近年来还是第一次。这就无意中解释了为何出现邢台环保史上最高罚单的原因。当地政府这次虽然对这一污染企业开出了245万元的该市环保执法史上最高罚款,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反映出了环保部门过去对一些企业处罚力度不够。很多企业偷排乱排问题严重,而有关部门没有从严重处罚,只是隔靴搔痒式的罚点款,批评一下了事,更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使这些企业偷排现象越来越重,甚至出现了前脚处罚,工厂后脚接着污染的情况。因此说,这些污染企业是被有关部门惯出来的。

  这家企业不但偷排,而且对数据进行造假,难道是第一次吗?对于一些企业而言,被抓到就当没造过假,没抓到就是实打实赚到。因此,他们显然是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达标排放的。245万元的“该市最高环保罚单”,虽然对违法企业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罚款不是彻底解决污染的维一办法。因为罚款只是一种事后补救,如果执法部门仍然停留在罚款思维定式上,想靠罚款来遏制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会产生“选择性执法”,也很难弥补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的伤害。

  更可怕的是,很可能会形成一定的利益藩篱,造成污染企业交罚款了事的敷衍态度,而执法者纠结于罚款利益的困境。试想,一些企业与环保部门关系搞好了,环保执法前就“走漏了风声”,或者故意绕开这家企业,那么污染企业还有什么担心被罚款呢?而环保部门为了搞到更多的罚款而不排除出现“放水养鱼”的情况呢?

  “最高罚单”看起来好像很严厉,但显然不足于彻底解决偷排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避免“屡罚屡犯”的现象延续,监管手段就不能“一罚了之”。对环保部门而言,事后罚款不如事前监管,将企业违法的意图和动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切实提高环境评估的门槛,注重执法的常态化,着力提升对企业排污的动态监管水平。罚单不在大小,管用才是最好。到时,如果环保部门花再大的力气,也找不到污染个来了,再也没办法罚到钱了,环境彻底好转了,那才显示出环保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因此,我们希望不再出现“最高环保罚单”。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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