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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裸泳官员”予以记过处分重不重

2015年04月11日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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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裸泳官员”予以记过处分重不重

  10日,记者最新获悉,针对日前,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包友成上班时间到水库裸泳一事,东阳市根据调查情况及有关规定,给予包友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原单位职务,另行安排工作。(4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官员上班时间到水库裸泳,“刺激”、“享受”过后,“几大板”也重重打向其身: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原单位职务。行政记过处分意味着啥,意味着12个月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停止原单位职务意味着啥,意味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官职不保。

  上班裸泳搞得官职不保,背负记过处分,晋不了级也加不成薪,如此一来,定会有人打抱不平,质疑对上班裸泳官员的记过处分会不会过重。

  究竟会不会过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说了算。条例虽没明确“上班裸泳”该受何罚,但却明确“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上班裸泳”可否视为旷工,属不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还有贻误工作没有,这就要视情节而定。若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那是要被降级或者撤职甚至开除的,一个记过处分算是轻的。

  再说,“停止原单位职务”的下文可是“另行安排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副局长当不成,可以当公安局副局长、国土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另行安排”到更有实权的部门岂不更好。想想事情的瞬息万变,糠箩兜可能跳进米萝兜,“停止原单位职务”说不定就成为“裸泳官员”实现华丽转身的一次重大转折。

  由此看来,对上班裸泳官员予以记过处分还有重可言吗?东阳市对“裸泳官员”的处分看似阵仗,“另行安排工作”,也让人浮想联翩。

  文/李强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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