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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与经费当分而治之

2015年04月07日15:16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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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研、管理与经费当分而治之

  魏英杰

  据新华社报道,由于违反财经纪律、对科研经费管理混乱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西安理工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刘丁日前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刘丁被撤职的主要原因,是他在作为该大学某课题组负责人期间,利用合作企业“返还款”私设小金库并高价买豪车,以及存在挤占挪用管理费和科研经费等违规违纪问题。早在2013年10月,科技部部长万钢就连续用“愤怒”“痛心”“错愕”三个词,表达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种种违纪违法问题的感受。刘丁案主要违规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跨度长约十年,但直至日前才被撤职,从中或可管窥此前国内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之粗疏。

  国内科研经费使用乱象丛生,部分原因在于科研经费管理方式本身存在问题。比如说,科研经费划拨到账普遍滞后,而课题组不可能等钱“开工”。若部分经费花出去了却无法报销,课题组就可能想方设法进行冲抵。又如,相关科研经费拨出来后,通常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哪怕难以完成课题,课题组也只能巧立名目把钱“花”光再说。所谓“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经费”,这一现象成为科研活动中公开的秘密,不得不说有其“存在即合理”的一面。

  但这些现象背后,折射的又是当前科研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多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普遍采取的是“课题组负责制”。在实践中,这往往沦为课题组负责人“独裁制”。表面看,这似乎有利于课题组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办事;实际上,课题组负责人既要跑课题又要组织领导科研活动,管事又管钱,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出事才怪。

  对此,有关方面采取了不少改进措施,不少专家也提出了各种建议和方案。无论是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立体化监督,还是改变行政主导格局、引进公益性的科研基金会,这些设想和办法要么隔靴抓痒,要么脱离现实,都不如采取把科研活动和机构事务管理、经费使用等事权、财权分而治之来得管用。

  科研活动本来就不该掺杂逐利因素。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为鼓励科研人员跑课题,允许从科研经费中提成作为奖励,这已然背离了科研活动的初衷,甚至是在变相鼓励滥竽充数的科研活动。日常性的机构和经费使用等管理事宜,同样应当由专业人员去做,不该集权于一身。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方面,则应加强责任追究和终身问责制,不该以“法不责众”或“共同违纪”等理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样才能让该负责的人对每一笔科研经费的开支负责到底。

  去年底,国务院公布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方案,提出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将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等改革目标和举措。这可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为根治当前科研管理体制乱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打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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