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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匆聪:“个人事项报告不实”也是一种病

2015年04月02日17:3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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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匆聪:“个人事项报告不实”也是一种病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去年,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无锡、淮安、省警官学院等地方(单位)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这是江苏首批因填报个人事项不实而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2015年4月2日 新华网)

  包括这次被江苏省委组织部拿下的报告不实的这批官员,国内已先后出现多起因个人事项申报不实被撸去即将到手的官帽情况。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事项,是一名优秀合格干部的基本要求,而选拔干部,必须坚持“五好干部”的标准。连个人申报都不如实的官员,根本谈不上好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那些报告不实的官员希望得到提拔重用,其实就是在做“带病提拔”的美梦。

  个人报告不实本身就是一种“病”。“对党忠诚”是“五好干部”的基本条件,不敢向组织讲真话,不愿给组织说实话,不能在组织面前胸怀坦荡,就说明对组织没有真心,从一定意义上讲也还不是组织可以信赖的人。这种人在官场中,不是想为群众办事,而是希望占有公家的位置来达到自己的私欲而已。把这种人摈弃在提拔重用的范围之外,既是鲜明选拔任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又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举措。

  个人报告不实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其廉洁自律和个人品行有问题。不敢向组织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和盘托出,就说明其真实情况中有见不得人、经不起检验的东西。“不做亏心事,哪怕半夜鬼敲门”。如果自己的收入和财产合理合法,就没有不敢向组织如实报告的道理。只有先前做了违规违纪的事,才只有在组织面前畏畏缩缩、躲躲闪闪。防止干部被“带病提拔”,就是要取消这些个人报告事项不实的官员任用资格,并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同时根据个人说明情况进一步检查核实,看其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个人报告不实从侧面也反映了这些干部对党纪党规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的作风积弊。个人事项报告由来已久,但其作用的发挥却越来越明显。从先前的“报告了事”到今天的“凡提必核”,个人报告事项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在填写个人报告事项前,不仅报告单本身上面有如实填写的要求和不如实报告的后果,而且中央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如实报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些官员受作风积弊惯性使然的影响,不以为然,自以为是,根本就没有把组织的谆谆告诫放在眼里。从格物致知的道理上讲,这些人对中央和上级组织的要求肯定也会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对待这些犯有作风“病”的官员,理应取消其提拔任用的资格。

  防止官员“带病提拔”,除了要加强对干部能力素质和廉洁自律的赠别外,还必须严把抽查核实拟提拔官员的个人报告事项这道关卡。不论其个人外表有多光鲜,但如果个人报告不实,就说明其对党不够忠诚、有违规违纪嫌疑、作风积弊较重,这些都是官员的一种“病”,针对有“病”之人,肯定不能提拔重用。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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