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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凭什么动医保报销比例的手脚?

唐螂

2015年03月27日14:41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凭什么动医保报销比例的手脚?

媒体这几天都在解读广州实施的医保新政。被称作“门诊统筹大小点”的措施,将引导性要求在社区医院进行首诊,然后再转诊到定点的大医院。其中,在社区医院看病可报销80%,经转诊定点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5%,没有经过转诊的,按45%报销。

这种制度设计的目标指向,据说是为了减轻大医院的负担,分流小病人群,从而缓解大医院的看病难。新政实施之后,确实很多街坊开始打听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地址,社区医院的人流确实有增加,但是,大医院的人流有没减少呢?暂时很难预计。

广州居民可以为了“医保的拆账比例”去选择社区医院,但是,省城的大医院都是“省级医院”,其服务对象并非仅广州居民,很多病人都是四乡来的,他们并不一定享受医保或者医疗统筹,很多干脆就是自费病人。如此,区区社区医院的分流,肯定是杯水车薪的,何况,有病的人多半是宁愿多花点钱也尽量选择好医院的,谁又会真在乎医保多出10%的“利益拆账”?再说,是不是要为转诊人员开设“绿色通道”,且能长期一条龙服务呢?总不能把“转诊”最终设计成一种特权吧?

无意腹诽“医保新政”,毕竟它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加入医保是公众个人的选择,但是人为地为推广一种政策或者制度,就把享受医保的权利削减,这设计是否有些“非人道”呢?为什么选择低级一点的医疗才能够得到比较高的报销,而选择优质医疗公共服务的,却要利益受到损害?这在理论上是不公平的。有的人愿拿西方的制度设计比,但西方有高度发达的私立医疗制度,而且是独立于公共医疗制度之外。它并不是在公共医保服务中任意把报销权利强行划分标准。“疾病面前人人平等”吧?治病的环节越少越好吧?为什么一定要我们去选择复杂的过程,才能享受到医保“受益”的最大化呢?

西方并不是把公共福利分为三六九等的。所有人一视同仁通过社区医院转诊,是专科就转到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那里,只要是职业医生就要到公立医院定时坐诊。只要你选择公共医疗系统,就只有一种规矩,不像我们现在这样不断有例外例外再例外,现在,竟连公共服务也不能做到均等化了,还被认为是改革。

我反对捣鼓“报销比例”来制约人群去社区医院就医。社区医院能不能吸引人群,在于它有没有高水平的服务。在大医院,有病人跟大夫的现象;私立的一些诊所,也往往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这说明,只要做好让名医也到社区去坐诊,形成良性循环,社区医院就不会门可罗雀,当然,我们不能实行大医院医生到社区医院就萎缩处方权的制度。现在,我们强调让社区医院医生去上级医院培训,而在处方药上还对社区医院有限制。天哪!社区医院猴年马月才能出一个名医?真改革最好不要从服务对象身上开刀,而从服务体系自己身上动手。我们鼓励大夫多点执业,如果规定有一半以上的“多点执业”点必须在社区医院里,恐怕就不用这么“不明不白”地在医保报销方案上动手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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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春城(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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