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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令官员忙“抛房”催促公务员财产公开

郭立场

2015年03月27日07:4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记者获悉,自3月1日不动产登记实施后,西安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房源几乎一度出现“井喷”。受不动产登记的影响,官员急于将房屋转手,表示价格好商量关键要快,有地产商直言:“现在最着急的是那些接受开发商赠送房屋的官员们”,有房主甚至直降房价40万并赠送车库。(3月23日《华商报》)

尽管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但大多数人最关心的还是房产。

据报道,面对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每一个人的反应却大不相同:有人担心后续可能的房产税;有人顾虑如果“以人查房”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因各种原因手握多套房子的“土豪”们,则担心房价下跌急于抛售变现;最焦虑的还有丈母娘们,房子到底应该登记在谁的名下,才最靠谱……不争的事实是,不动产登记盘活了二手房市场,害怕被“登记”的官员惊慌之下只求将房产快速脱手,而不再计较房产价格的高低。一个出其不意的《暂行条例》,使得“土豪”官员如惊弓之鸟,间接达到了反腐的成效,可谓是功莫大焉。官员抛房的故事此前一直在“江湖”流传,卖房子的,有人连房号都记不住,也折射出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这也提供了一种思考,实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势在必行。

眼下,官员财产收入不公开,一些官员灰色收入难监控,已成百姓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担忧。民众向来心疑官员有贪污腐败的行为,甭说官员的房子等大额资产寻租了,就连其买衣服、鞋子、名表、名烟的钱也都被怀疑来路不正。实践证明,防范腐败犯罪单靠掌权者廉洁自律是不行的,靠事前的教育、事后的惩戒也未必周全。无论是基于我国反腐败形势的需要,还是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管理方法,我国都有必要尽快探索、实行财产申报立法,实施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让公职人员的财产展示在社会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及时追究公职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促使政府官员能够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纵观世界各国建立的财产申报制度,一个重要的亮点就是,不仅要求政府官员财产申报,而且必须公开。就财产公开而言,倒不妨向发达国家学习。家庭财产的申报、登记和公布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77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收入和纳税清单。这一制度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败制度,先后被世界许多国家所借鉴。1883年英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到现在,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先后都采用并完善了这一制度。作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新加坡,公务员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财产,如果无法说明来源,就要被推定为贪污。这一信息让中国公众无比羡慕,也因此不解,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有罪推定?事实上,新加坡刑律之所以强悍,是因为它们拥有一个强悍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中只要有不正当财产被怀疑,公务员就有必须澄清的义务。在新加坡,公务员没有沉默权。

由此可见,公职人员隐私权让位于公共利益,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利于及时驱散政治雾霾,防大病、治未病。长远来看,抑制寻租和腐败的根本措施则在于深化改革,使政府逐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直至退出市场,也就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让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成为有限的、透明的权力,从而在源头上减少甚至截断各种寻租和腐败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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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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