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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人性的光辉照亮法律的威严

佟彤
2015年03月26日02:13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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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性的光辉照亮法律的威严

从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角度上说,法律并不是唯一的手段,道德的教化,人情的感化有时会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日前,有媒体报道,3月21日晚,南京市建邺区副区长王德宝女儿结婚,在婚礼现场,他被江苏省纪委带走“双规”。这个消息让很多人看后一震,首先是震慑于中央对贪腐的严惩力度,其次则震动于抓捕行动居然出现在婚礼这样的喜事现场上!很快,南京市纪委就对此作了回应,称这一报道严重失实,早在2月份,王便被市纪委调查,绝对不是在婚礼现场,“纪委办案绝对是依法依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如果真像报道说的那样,纪委就实在太没有人情味了。”

这让人想起若干年前的一件事,一个罪犯被公安堵在家中,临被带走时,干警们发现,罪犯家中有个睁着一双无辜眼睛的孩子,他被眼前发生的一幕吓坏了。干警们马上停了抓捕,专门让人把孩子哄离现场,之后才带走罪犯……

同样是在执法现场,一个被告因为脊柱有病行走困难,开庭时,法警把这个戴着手铐的女被告人,背上了三楼的法庭,后者因为贪污罪被判11年,宣判结束后,已成犯人的她,仍旧是被法警一步步地背下楼梯的……

去年,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的一个中队长,现场纠违时,拦下了一辆沾满灰尘的破旧摩托车,驾驶员一再求情,交警们从他的穿戴和语言解释中,判定违章者没有说谎,家境确实困难,但他们还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出了罚单,递给违章者,后者打开罚单一看,里面还夹着100元钱……

一边是法律的威严,一边是人性的光辉,二者看似水火不容,实则相得益彰。因为毕竟刑罚不是刑法的目的,刑法目的在于通过刑罚使罪犯的恶得到惩治,促使其善良的回归,同时通过刑事审判和刑罚的实施警示社会,以促使人们弃恶从善,从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角度上说,法律并不是唯一的手段,道德的教化,人情的感化有时会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像上面的几个实例,都是在彰显法律威严的同时,让人性的光辉尽情闪耀,这应该就是法治与德治最有机结合吧,与其说是法律的成功,不如说是人性的胜利,这也才是我们一再强调的“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如此这般,才能真的使社会一步步地走向文明、和谐。

(来源:北京晨报)

(责编:刘春城(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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