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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交警被宝马拖行致死”的一个细节

2015年03月14日08:46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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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乔志峰:“交警被宝马拖行致死”的一个细节

  宝马车强行转弯交警被拖行致死。3月11日,上海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一辆宝马轿车不听现场交警指挥,强行闯关,转弯时将民警拖行致死。据悉,起初宝马车左转时,速度较慢,民警在旁边劝阻,不知何原因,宝马车忽然提速。民警试图将手伸入车窗阻止,驾驶员再次加速行驶,民警被拖行数米后,身体在空中翻转,脑部着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交警被撞牺牲的消息。据了解,牺牲交警今年32岁,其妻有孕在身,下个月就是预产期。(3月13日《银川晚报》)

  这个事件之所以引发舆论的极大关注,并且引起了很多人的极大愤慨,首先,当然是由于其性质非常恶劣,一位年轻的交警,在执行公务当中竟然被活活拖死,不管司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他不遵纪守法、不服从交警管理,不仅酿成了大祸,也毁了自己。

  同时,这个事件广受关注,我觉得可能还跟几个关键词有关系。一个是宝马,毋庸讳言,近年来豪车的名声不是很好,与之有关的负面新闻,什么车主耍横、打人等等,常能见诸报端。比如说宝马,就获得了一个外号,叫“别摸我”,有人说,见了别摸我一定要离远点。而实际上,车只是个工具,不是车怎么了,而是有些开车的人素质有问题。这位宝马司机,又是违章又是拖人,其素质显然就让人不敢恭维。

  第二个关键词是警察,警察是执行公务的,如果没有警察,包括交通在内的各种秩序就无法得到维护。连警察的指挥都不当回事,一般人真做不出来。更何况,这位年轻的警察还为此付出了生命,撇下了即将临产的妻子和没有谋面的孩子。

  有了上述关键词,部分人再来看待和评价此事,就难免会有一点点先入为主,甚至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情绪化,进而遮蔽了对事件过程中一些细节的审视。例如,新闻报道里有“民警试图将手伸入车窗阻止”的描述。《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73条明确规定:“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很显然,如果媒体报道的细节属实,则涉事民警的执法行为就有不规范之嫌。

  对宝马司机不仅要谴责,等待他的还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我觉得,在事件最终调查清楚之前,舆论还是应该冷静一点,避免情绪化,要相信相关部门会公正公平地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更要从事件的一些细节中得到启示,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和教育——这其中既包括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也应包括对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培训。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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