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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延迟须在制度公平之后

樊大彧

2015年03月11日06: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退休延迟须在制度公平之后

今日社评

在延迟退休政策推动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考虑为改革支付“对价”, 顺势降低养老负担,让劳动者在付出不增的同时,获得更丰厚的养老金回报,通过让利换取公众对延迟退休的支持。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天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表示,预计今年能够把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方案制定出来,明年在报经中央同意以后向社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在2017年正式推出,而方案公布距离实施还有较长过程,实施时间要在方案公布的5年以后。(相关报道见A3版)

延迟退休即延迟退休年龄。2008年以来,随着人社部有关研究工作的展开,延迟退休概念逐渐走进公众视野。中国当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160多个国家的统计,50岁是全世界最早的退休年龄。据了解,目前欧美发达国家普遍的退休年龄为65岁左右,而发展中国家男性退休年龄多为60岁,女性为55-60岁。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均寿命不断提高,我国退休年龄确有逐步提高的内在需要。

然而,就算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反对者依然众多。有关延迟退休的上一轮讨论热潮,发生在2013年下半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于当年9月,对2.5万余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4.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反对延迟退休,仅3.2%的受访者表示支持。人民网在当年年底做的调查也显示,有超九成网友反对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工作的复杂性,以及存在的巨大争议性,让人社部在推进这项工作时,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将实施“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政策,相关改革正式进入顶层设计。之后,人社部及相关研究机构,开始大力推进调研及政策制定工作。根据人社部释放的政策信号,此前舆论普遍认为,延迟退休方案很可能在“十二五”后期即2015年底出台,并在2020年左右正式实施。昨天,人社部部长的表态则说明,延迟退休的推进步伐比原计划慢了两年。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有关部门主动调降改革速度,这样的谨慎做法值得肯定。毕竟,延迟退休事关所有劳动者的福利,在社会达成共识之前,不宜仓促行事。

一些人为何对延迟退休持反对态度?其实对延迟退休的抵触情绪,非常容易理解。试想,劳动者辛苦劳作大半辈子,好不容易熬得法定退休年龄,却被告知“幸福时光”的到来被延迟了,他们必须为了养老金而继续工作,此时人们产生失望和不满情绪是很自然的。更重要的是,由于现行养老体制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而延迟退休可能令不公平加剧,这就让人们将不满情绪自然地“延伸”至延迟退休政策。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付出高而回报低。现行的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其实质是企业职工自己为自己缴费养老。目前单位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在工资总额中占比高达28%。然而,如此沉重的养老负担,换来的却是不足50%的较低养老金替代率,也就是退休金不及工作时收入的一半。

延迟退休政策,是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实施这项政策,也可以更充分地开发人力资源,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政策推动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考虑为改革支付“对价”, 顺势降低养老负担,让劳动者在付出不增的同时,获得更丰厚的养老金回报,通过让利换取公众对延迟退休的支持。这样才能让推动实施延迟退休的过程,同时成为建立更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而只有公平的制度,才能成为延迟退休政策逐步实施到位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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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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