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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新:阻拦急救车是在以身试法

2015年03月10日08:4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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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冯新:阻拦急救车是在以身试法

  3月7日早上8时,一名男子在沈阳大东区东陶路拦住了一辆要去救人的120急救车,并拿起一把切面刀阻止急救人员下车,长达半个小时。警察到达现场后,这名男子则快速逃离。当急救人员赶到患者家里时,患者已无生命迹象。(3月8日《沈阳晚报》)

  救护车承载着救人的使命,它晚到一秒钟或许就会让一条生命不复存在。给急救车让行,就是在给生命让行。可悲的是,沈阳这名“奇葩男”只因为救护车赶着去救病人不小心别了一下他的车子,就拦停救护车长达半小时硬要一个说法,致使等待救护的病人死亡。这名男子阻拦救护车,是不是造成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尚需进一步认证。但是,在急救车司机已经说明情况紧急后,仍持刀拦车咄咄相逼半小时,其行为非常恶劣,已经跨越了法律边界,必须受到惩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车辆通行,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给救护车让一条“生命通道”既是社会的呼唤,也是法律的要求。但阻碍急救车现象时有发生,有报道说,广西平乐县一辆载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被特批开上一段尚未正式开通的高速公路。然而在出口处却因收费问题被迫在收费站停留7分钟,病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北京市田村北路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120急救中心王医生在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目睹一路上鲜有车避让,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她面前逝去。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单纯的罚款、扣分,并不能触动一些人的灵魂,加之有关部门执行不到位,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现象,救护车的优先通行权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天地之大德曰生,人民之大本曰善”。生命必须被尊重,法律必须被信仰。给救护车让路就是在给生命安全让路。间接救了别人,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公共道德的恪守。拒不让行甚至阻止救护车通行的的行为就是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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