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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微腐败”不是礼尚往来

2015年03月05日15:20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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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包“微腐败”不是礼尚往来

  刘晶瑶

  今年春节,微信红包引爆网络,成为亲人朋友之间一种全新的娱乐和拜年方式。然而杭州市纪委日前通过其官方微信“廉洁杭州”明确提醒: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受贿行为。

  羊年新春佳节,大家不再忙着发短信,不再忙着看春晚,都在忙着“抢红包”。春节联欢晚会摇一摇互动出现峰值每分钟8.1亿次,有人打趣,为了抢红包,国人简直是摇动了地球。其实,大多数人摇到的红包,都属于娱乐性质,少则几分钱,能抢到十几块红包的,都会惊呼一声“土豪”了。但是,如果是送给领导们的微信红包呢?谁敢送个几分钱的,逗领导玩?如果不对这种红包可能构成的“微腐败”及时加以限制,就有摇动官员廉洁性的可能。

  微信红包单个金额小,下至几分钱上至200元,一天累计红包上限8000元。可如果微信红包天天有,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数字也将十分惊人。而且,微信红包采用新的网络技术形式,单笔金额不大,动动鼠标,就能完成收礼的过程,让送礼者和收礼者少了见面的尴尬,更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

  究竟是“礼尚往来”还是“腐败往来”,恐怕还要“定规矩”。美国对官员的礼尚往来,进行了极为详细的规定,例如规定类似行为违法:收到并非索取的市场价值总计不超出20美元的礼物,在一年内从某一个人那里收取的累积市场价值在50美元以下的礼物。另外,不得因执行公务时改变行为而收取作为报答的礼物,包括现金、礼券等。从“微红包”到“微腐败”,中间只隔着一道送礼双方都心知肚明的墙。虽然大多数国人是抱着娱乐、讨个好彩头的心理,但现实中也难免下级向上级送礼,求人办事者向手中掌握公权力的人送礼,这种礼常常是“来而不往”,难掩贪污受贿之实。

  早在2014年9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中纪委就已经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坚决查处以任何形式进行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可见,中央早就注意到了防范红包“微腐败”的重要性,用明文规定筑起了防范之墙。

  从技术层面来讲,打击红包“微腐败”并不难,微信红包的收发都需要关联真实的银行账号,“只要有交易,那么手机号和TD(移动通信标准)都会留下轨迹”。只要纪检监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从数据流中筛查出异常活跃的微信红包TD,就可以进行调查。一定要编密扎紧制度之笼,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清醒自律,防范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礼卡,对“微腐败”说不。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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