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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法治越强,改革“中梗阻”越弱

马涤明

2015年03月02日12:14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如果公民、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地通过司法诉讼监督政府,依法维权,则地方政府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梗阻改革的能量必然大大降低

当前的改革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利益调整,面对多元、多样、多变的利益调整格局,改革者会面对各种所谓的“中梗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3月1日人民网)。

国家改革和各种惠民政策,很多时候都是在“第一公里”令民众充满期待,而往往阻滞于“最后一公里”。

比如,群众到相关部门去办事,当问到报纸上早就公布的政策为何不执行,工作人员会说“没接到上一级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员这样回答群众:“报纸说了,那你去找报社吧。”这就是“中梗阻”的表现之一。国家政策的落实需要层层转发,这种传统的机制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而更多的原因,还是地方基层对一些国家政策执行上的不积极。特别是触动既得利益的改革,遭遇落实难,一点都不奇怪,利益难舍,也属人之常情。

然而,关键问题并不取决于愿不愿意,而是是否拥有、拥有多大“不愿意”的能量。那么,要突破“中梗阻”,保证改革跑完“最后一公里”,让民众完全感受享受到国家改革的善政,首先和重点解决的问题,都是这种不愿意的能量。

破除“中梗阻”,解决的方法应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对这一点是有共识的。法治路径是民众监督政府权力最有效的手段,政府权力一旦被关进法治的笼子,也就失去了“梗阻”的能量。而如何推进法治——让民众看得见、摸得着,才是改革的最大题目之一。或者说,法治的质量是决定改革能否突破“中梗阻”,甚至决定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都是欺上而不瞒下;而上级监管,即同体监督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不可能全面、细化监督的局限。即便完全畅通投诉系统,也很难做到一一受理、件件有回音、有落实的理想水平。而如果公民、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地通过司法诉讼监督政府,依法维权,则地方政府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梗阻改革的能量必然大大降低。

比如,国家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尽管目前有些地方和部门还不适应权力透明运行,一些法院在支持公民权利方面还不尽如人意,相关条款也有待完善,但是政府部门普遍存在压力感是事实。摄于信息公开制度而令滥用权力之手有所收敛,就是法治的进步。

这一轮行政改革、简政放权之后,削减的权力和收费行为在一些地方被转移到“红顶中介”手中,这当然需要各级政府检查纠正,但如果法治渠道通畅,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请公开信息、行政诉讼来制约政府部门,不但会降低政府监管成本,也会加快异体监督机制的实现。进而,任何梗阻国家改革政策落地的中间环节,都可以通过司法路径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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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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