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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政府数据,要先过三道大关

2015年02月26日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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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开放政府数据,要先过三道大关

  记者近日在北京、天津、浙江、贵州等地采访发现,政府运用大数据助力政府治理正进入数据积累和分析的初级阶段,但由于动力不足,部门壁垒森严,存在数据打通难、数据开放严重不足等问题。业内人士呼吁加速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为大数据产业进一步纵深发展营造健康环境。(2月25日《经济参考报》)

  天气预报、GPS定位功能、上市公司财报数据、教育数据、能源和环境监测数据、医疗保健领域的动态和趋势消息,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政府开放数据,不仅有效满足了社会需求,促成了公共治理的阳光化,而且还培育了各数据产业领域的优秀企业,助推了产业创新。

  正因为政府开放数据的意义如此重大,美国等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近年来都在力推加快此进程。奥巴马政府2013年5月推出升级版的开放数据政策,要求披露美国联邦、州和地方的数据,政府数据库更为全面和实时的面向社会开放。

  我国政府已于2007年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上届中央政府到本级政府都在强调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但从《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前述《条例》的执行具有滞后性和被动性特点,政府部门公开数据、信息的步骤较慢,且更愿意公开简略、不具有商业应用价值的信息,即便对于企业和公民提出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仍旧疑虑重重。

  现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点。一是意愿不足。一些政府部门早已意识到开放数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却担心因为数据的开放将捆缚本部门履职的行动自由,部门行为更可能引发舆论批评甚至诉讼,因而没有意愿主动开放数据,同样不配合行业、产业发展开放数据。

  二是条块分割。大数据时代,公共数据具有重要的社会和商业价值,很多地方和部门希望把控本地区、本部门数据进行商业开发,做成本地区/本部门的“统一”信息(数据)系统。这样的信息(数据)系统的项目开发,意味着较高的开发成本,往往在建成后还会涌现出一个地方性的或者部门性的信息垄断机构,凭借信息优势向企业或社会主体收取费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类项目在立项和争取拨款时,往往打出的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公民和社会的旗号,最终却将信息、数据的开发价值紧紧锁住。很自然,条块分割背景下的信息、数据开发,不仅会提高公民和企业获取利用政府信息、数据的成本,而且还将彻底抑制各行业、产业内部应用数据挖掘分析理念的商业创新。

  三是瞻前顾后。公共信息中有相当部分是监管(规制)信息,其中又包括很多企业在环境保护、劳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糟糕记录——这对于看重企业项目产值、创造和拉动就业、税收政绩的地方政府来说,这些信息的公开,将让企业和监管执法部门同时陷入尴尬。

  以上三方面问题,无异于推进公共数据开放的三道大关,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意识到开放数据的阻力、压力与动力所在,有针对性的出台治理措施,打破障碍。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起相关的政府信息和数据公开规划,明确将各级各部门分阶段实现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数据的范围、方式、内容、细化程度等写入。这方面规划应积极借鉴美国、欧洲有关国家的法律和政府实践,要本着有利于满足国内居民和企业查询使用、有助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有助于增强对监管执法的社会监督的原则设计条款。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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