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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查扣物品成废品”被卖的是法律和权益

2015年02月11日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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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郭元鹏:“查扣物品成废品”被卖的是法律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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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元鹏

  “我承认是非法经营,但被执法人员查扣的物品,他们也不能私下就卖给废品站啊!”说起自家烤羊排店价值数万元的东西被查扣后的遭遇,北京市民李志捷就来气。他气的不是物品被查扣,而是街道联合执法人员将部分查扣物品以800元价格卖给了废品站,而他不得不花900元又买回来。心里气愤的李志捷,想讨个说法。(2月10日《新京报》)

  李志捷想讨个说法的愿望,恐怕要落空了。因为,等到想讨说法的时候,他才发现根本找不到查扣他物品的执法人员。这支队伍说没见过,那组队伍说没查过。李志捷清楚的记得在查扣物品的时候,执法人员明确告诉他接受处理之后就可以领回物品了。其实,不是没人见过,也不是没人查过。而是,被查扣的物品已经卖给了废品收购站,也惊动了媒体,到这个时候,谁愿意承认?

  李志捷的遭遇并非个例。查扣物品不翼而飞的事情是多见的。不仅有城管查处的秤砣,还有警方没收的黄金,亦有法院执行的汽车。按说,执法是百姓支持的,但是当执法时查扣的物品不翼而飞的时候,凭空消失的时候,就是我们不能原谅的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庄严的法律就摆在哪儿,为何执法人员还敢变卖这些物品?

  这暴露的就是查扣物品的乱象。现实生活中,有执法权的部门很多。工商可以查扣食品,质检可以查扣商品,食卫可以查扣药品,城管可以查扣物品,公安可以查扣脏品。查扣环节是执法的需要,问题是查扣的过程如何监管是最重要的事情。遗憾的是,查扣行为却又是漏洞百出的,只要穿上一身制服,就可以想查什么就查什么,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扣什么就扣什么。堵上这些漏洞,需要我们建立一个所有执法部门统一使用的“物品查扣单据”,这个单据应该像税务发票一样,有统一的编号。这样就可以在发生问题的时候,找到负责查扣的人员。

  当然,眼下我们的执法部门也印制了“查扣单据”。但是,这种单据都是很随意的,都是各家部门自己设计印刷的。就拿城管的“查扣单据”来说,一年印刷了多少,使用了多少,谁能说的清楚?又何况在具体执法工作中,一些人还以口代法,压根就不开具单据?

  成为废品的被查扣物品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这已经成了众人皆知的事情。这里面的问题是什么?这绝不是单位行为,而是监管漏洞之下的个人行为。正如这位北京市民的被扣物品一样,其原本价值是7万多元,而竟然被以600元的价格卖了废铁。这些钱哪儿去了?或许早就变成了某些人的“那壶酒钱”了。

  找到这些人其实很简单,让废品收购站的人出面指认一下就可以了。不知道,这600元卖废品的收入成了谁的“那壶酒钱”了?监管部门是不是也跟着醉醺醺了?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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