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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竞泽:莫让“路灯腐败”成为官员的“绊马索”

2015年01月27日16:20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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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刘竞泽:莫让“路灯腐败”成为官员的“绊马索”

  江苏苏州相城、昆山两地检察机关官方微博近日先后发布消息,对相城区、昆山市的两个路灯管理所3名负责人立案侦查;杭州市电力局原路灯管理所工程科科长吴水灵受贿案近期也在浙江杭州江干区法院一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国各地的路灯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不用说如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就是在一些小乡村,一盏盏的路灯也都伫立于街道两边,照亮着人们前行的路。可是,就是这小小路灯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贪腐,一批批“小官巨贪”,就这样倒在了“路灯”之下。

  近两年来,河北、浙江、江西等地陆续爆出路灯腐败案,涉及市政管理、建设部门以及乡镇村委的干部和工作人员逾30人。而这次曝光出的吴水灵一案,让“路灯下的腐败”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只只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打老虎”纷纷落马,然而这些将贪婪之手伸向路灯的“小苍蝇”却更要引起我们警示,毕竟他们的贪腐对百姓的危害将更直接,危害将更大。

  其实,无论是“建筑中的腐败”,还是“路灯下的腐败”,隐藏在其背后的一方面是因为工程随意性大,腐败隐密性高;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监督制度缺失,给了那些贪腐小官以可乘之机。正是因为如此,为了不让路灯继续“照亮”腐败之路,就要让机制重新回归于“阳光”之下。首先,要减少路灯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从厉行节约、注重实际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其次,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等监督应提前介入路灯工程建设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再次,要加大对工程方案、投资预算、施工单位等的公开力度,以加强社会监督。

  “路灯下的腐败”告诫我们,“小官巨贪”的危害十分巨大,其危害程度不亚于那些“大老虎”,因此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只有如此,才能不会让路灯继续“照亮”腐败之路。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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