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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国:把替考者“一棍子打死”失去教育本义

2015年01月23日17:03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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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培国:把替考者“一棍子打死”失去教育本义

  学长男扮女装替学妹考试,监考人员发现后,两人均被学校开除。近日,一则广西医科大学的处分决定引起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表示惋惜,但更多网友力挺学校的做法。(1月23日南国早报)

  古有花木兰男扮女装代父从军,演绎出一段历史佳话;今有学长男扮女装替学妹考试,却被双双开除。此事近日在各大门户网站和社区论坛疯传,引起网友热议。

  其实,替考之事,自有考试之日开始,就从未杜绝过。之所以此事能引起舆论普遍关注,无非是有了“男扮女装”这个噱头。

  笔者认为,学生替考,折射出学生不诚信的一面,应该给予惩罚。但如果因为一次替考,就将两名年轻人开除,还真有点处分过当之嫌。

  类似事情之前并不是没有过。2006年,来自河南省辉县的农家子弟孙振伟碍于面子,替同学参加了一个科目考试,不巧被巡考发现,被校方作出了开除学籍处分。后经法院判决认定,孙振伟虽违反了校规校纪,但其认错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未造成严重后果,遂做出判决:撤销被告河南师范大学作出的处分决定,责令河南师范大学恢复孙振伟学籍。

  此事性质与上述案例应该是一致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之规定“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对于替考行为,广西医科大学自然可遵照学校规定办理。但笔者认为,高校制定的校内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规定必须与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相一致,而不能与之相抵触。

  从校方角度看,通过开除学生,以警示其它同学莫再犯错,还真有点“杀鸡给猴看”的意味。但人生在世,孰能无错,就连对待穷凶极恶的罪犯,狱警也会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何况是对待两名未踏入社会的学生。

  按说该替考事件发生后,两名学生肯定会后悔莫及,如果学校能给他们一次机会,或许可以让他们认识到错误,端正学习态度。而开除学籍则明显让他们失去了纠错机会,这种对待学生的态度不仅残忍而且不负责任。

  其实,考试作弊,一经发现便被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这是许多高校由来已久的做法。但多年来,这一措施却很难赢得大范围的认同。原因就在于,它没有给犯错的学生以纠错的机会,这种“一棍子打死”的做法违背了教育的精神和目标。

  笔者建议,校方能否重新考虑两名学生的处分意见,如果能改成留校察看,则更能显示出法律的精神和教育的本义。至于有网友担心的此事如果处理不严,会有人效仿的说法,则完全属于杞人忧天。因为要治理考试作弊行为,考生自律是关键,而非通过他人警示。也真心希望各高校能以此事为戒,在对待考生替考行为时能真正的换位思考一下,给学生一个改错的机会。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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