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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伟:法律援助,“惠”聚民心

2015年01月22日15:5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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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郭晓伟:法律援助,“惠”聚民心

  “2003年被老板骗了医疗保险费用,四处找人帮助维权,一直杳无音讯。无奈之下找到黄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意想不到的是,司法工作者不仅耐心的帮助我解决问题,而且没有收取我任何费用。”72岁的黄石市汽车修理厂退休职工胡光永,谈起他坎坷的维权之路激动不已。(1月21日荆楚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因企业改制而造成职工个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不在少数。随着农村集约化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因土地流转而带来的矛盾纠纷与日俱增。不管是权益受损的企业职工,还是利益纠纷的农民百姓,他们都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当无处维权,无人可求之时,法律援助无疑是为他们打开了一条维权的“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其利有二。一是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实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二是引导群众依法行事,树立法制理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完成,不仅仅停留在国家地区经济指标的递增,要看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发展,更要看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病残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幸福指数。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群众百姓对小康的认知度,更加关注的是自身生活水平的是否提升,自身合法权益的是否可以有效保障。像胡光永老人这样的社会群体,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太多的精力和财力去请律师,自己对劳动保障相关制度规章又不熟悉,只凭一己之力与企业、与老板协商,成功的概率是微乎其微。法律援助,是为像胡光永老人这样的弱势群体“雪中送炭”,对特困家庭“无门槛”式免费援助,更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性化关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其落脚点是要全民守法。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无疑是依法治国的最好注解。长期以往,下岗职工、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因维权渠道单一,维权方法简单,往往是有了矛盾就上访,利益受损找政府,甚至造成群访、闹访的问题。法律援助就是将群众的利益摆在重要地位,同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调解、司法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化解矛盾,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之策。

  湖北全省2014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581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59610件,法律援助受援人数408546人。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件社会矛盾的化解,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位受帮助百姓的感谢。社会的关怀,法制的引导,法律援助,实实在在“惠”聚民心。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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