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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品丹:岂能让“专利减刑”成为“越狱暗道”?

2015年01月21日15:36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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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韩品丹:岂能让“专利减刑”成为“越狱暗道”?

  近期,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已屡见报端。这些“监狱发明家”如何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减刑。记者调查发现,服刑人员进行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这一领域呈乱象,为服刑人员提供发明专利助其减刑的机构渐趋规模化、专业化,而法律法规在对服刑人员的发明专利进行评估和认定这一领域,尚没有统一的规定。(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悔过自新”、“从头再来”应该是很多在监狱服刑的人脑海中不断闪现的词汇,但是,有人以此为激励,抛开私心杂念利用一己之长发明专利,还有人玩起了旁门左道,着了“垃圾专利”的道儿,花钱买减刑,让违法行为“叠加”。

  众所周知,发明专利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及实践基础之上。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不能否定,服刑人员中有一些自身理论素质高、动手能力强、或是能够在狱中潜心钻研的,这部分人能够得到一些减刑的宣判,合情合理。

  但是,竟有人妄想钻空子,把“专利减刑”做成了一种产业,实在让人心惊。若服刑人员可以通过某种渠道购买“垃圾专利”,获得“越狱密道”,那么司法公信力将大打折扣,这不是危言耸听。

  那么如今“专利减刑”泛滥,到底为何?

  一方面,相关方面对于服刑人员申请专利没有制定标准,法律法规在对服刑人员的发明专利进行评估和认定这一领域,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如此一来,“垃圾专利”就有了生存之地。原足协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被裁定减少一年有期徒刑,原因之一是南勇在服刑期间发明4项专利。而其中一项,竟然是他研制出的“移动终端支撑架”专利,也只不过在万向台灯座上安了一个能放手机的平板,这种廉价专利虽然也能“登堂入室”,但是缺少价值,没有意义。

  另一方面,“监狱发明家”批量出现,暴露“专利减刑”审批程序存在漏洞。如何清洗界定专利发明属于服刑人本身的劳动果实,尚无相应办法。“专利买卖”的利益链条上都有哪些人在违法,谁又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如何守住服刑人员“专利减刑”的公开透明的底线,这些都亟需法律和决策者的步伐紧跟其上。

  以“垃圾专利”和“专利买卖”为突破口,妄想打破法律底线的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如此挑衅法律的行为,是聪明一时糊涂一世,如今,服刑人员专利审查唯有“快马加鞭”,才能尽快遏制监狱中的“专利乱象”。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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