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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闭着眼评选“先进公安局”

2015年01月16日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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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是谁在闭着眼评选“先进公安局”

  近日,广西公安厅通报表扬了玉林市公安局等45个荣获“2013-2014年度争创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的单位。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卷入“两年不抓‘逃犯’”、“在押嫌犯蹊跷死亡”事件的玉林市公安局及其下属的福绵分局、玉州分局均在此次通报表扬之列。(1月15日澎湃新闻网)

  在“两年不抓‘逃犯’”闹剧中,陈氏兄弟被列为网上逃犯,警方在两年的时间内却既不抓捕也不撤销追逃信息——即使当事人走进派出所交涉,也不抓捕。但媒体一予报道,警方却又立即抓人。予抓予放全在警方,是抓是放却全无理由。而对于法律人士对其程序违法的质疑也始终不作回应。

  在“在押嫌犯蹊跷死亡”事件中,嫌犯进了看守所,几天后便成了医院里浑身是伤昏迷不醒的伤员,最终不治身亡。尸检显示死者身上有钝器伤,伤从何来,公安机关却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最终答应给死者家属赔偿,但赔偿数额至今未说明。如果浑身是伤死在医院的是警察,恐怕不出几天就破案了,一个普通嫌犯如此,却成了无头案,个中隐情引人猜测。

  公安机关没有结论,法院没有判决,在讲究法治的今天,我们当然不能断定在押嫌犯就是被看守所的民警打死的,但既然案发半年有余却迟迟未破案,甚至毫无进展且有花纳税人的钱堵死者家属嘴的嫌疑,说当地公安机关渎职总不会有错吧?渎职算不算违法?算不算违纪?

  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心中根本没有法律,在他们那里,即使不能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也将法律视作无物,任凭别人如何批评,都装作视而不见。既然心中眼中皆无法律,所谓的“无违法违纪先进”的先进又从何说起呢?难道评选者另有一套关于“先进”的逻辑?在他们的逻辑里,打死都不承认的违法就不算违法,打死都不承认的违纪就不算违纪,只要没有自己承认的违法和违纪,就是先进。

  按照这样的逻辑,想评先进,最关键的就是做到违法之后死不承认,实在推脱不掉就使用“拖”字决,如此一来自然与违法违纪无缘——至少没有自己承认的违法违纪记录。玉林市的这两家公安分局就是这么干的。只是如此一来,陈氏两兄弟倒了霉,死亡嫌犯及其家属也倒了霉。至于在这样的公安局辖下还有多少像他们一样倒霉的人,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这样睁着眼说胡话,对真实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的评选,其意义何在?如果其展现出来的评选逻辑促使公安机关掩盖矛盾、胡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这样的评选本身就值得质疑,甚至本身就是负能量的。从这一点上来看,基层公安机关出现的问题,根子其实在上级公安机关那里。看来,对这样的闭着眼评选“先进”的评选者,也该好好评选一下了。

  文/张楠之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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