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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为啥9名常委经不起450万礼金考验?

2015年01月06日08:33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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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郭喜林:为啥9名常委经不起450万礼金考验?

  一个小小的乐昌市,有11名市委常委,而且面对450万元礼金时,竟然有9名常委被卷入收受礼金贿赂之中。不过,可真还有胆大的。中央纪委在2015年元旦节过后,就加大了新的反腐爆发力。随之,江苏省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可是在广东乐昌市,“勇敢” 的9名常委却敢和中央的八项规定“唱对台戏”。而且,竟敢在中央的反腐利剑面前顶风作案。他们就是不肯收手,非要让自己受到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他们才觉得“过瘾”。因此,不能不问,这样的贪腐官员,他们怎么能带领人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

  据新华网1月5日报道,近日,广东纪检部门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书记李维员在内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此案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

  没想到,乐昌市的市委书记也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腐败官员。一个由市委书记带头的顶风作案典型,恐怕在全国十分罕见。因此,古代思想家和教育家荀子说得好:“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当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像这样不顾忌中央八项规定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就是“国妖”;像这样的团体腐败贪官,就是“国妖”。因此,这样的常委,我们党不需要。而且,应当当机立断把他们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按照党纪国法追究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而他们却背叛了党的执政理念,而是把为个人牟取利益放在了首位。因此,他们的行为与党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而且是不能容忍的可耻行为。

  这说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们是通过宗派主义形式蒙混过关的,并没有深入群众,更没有让群众评价他们的工作得失和国内功过是非。所以,他们也不会“视群众为亲人,问需于民;视群众为老师,问计于民;视群众为裁判,问效于民”;所以,他们的行为是一贯的腐败行为,而不是一时的糊涂;所以,在他们周围,还会有不少阿谀奉承他们的小集团;所以,这样的集体腐败背后,还会有更多的苍蝇和老虎都是这一根绳上的蚂蚱;所以,我们必须深入群众进行调查摸底,把这个腐败集体的关系网彻底弄清楚,我们必须按照党纪国法把他们一网打尽。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党解除后患;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党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和绊脚石。

  因此,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要用讲话精神衡量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质量,要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继续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坚持下去。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让群众帮助我们擦亮眼睛;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使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得到净化;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使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使我们党永远扎根在人民肥沃的土地上,不断地发芽生根和开花结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只有依靠群众,才能使我们更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在接受监督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才能使各种行行色色的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所以,对于乐昌市发生的9名常委集体腐败,必须按照党纪国法追究其责任,铲除腐败,我们只有实施零容忍,别无选择。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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