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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亦瑭:“受贿款系赞助费”让谁心醉

2015年01月05日09:4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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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亦瑭:“受贿款系赞助费”让谁心醉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款30万元。此案开庭时,赵磊辩称,收的钱不是受贿款,而是地方为了他参与世界跆拳道协会的执委赞助费。(1月4日《法制晚报》)

  如果说政府部门向企业老板收赞助费是单位受贿行为,是对公权力的公开出卖,那么官员个人向单位收取赞助费,那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腐败行为,是对党纪国法的严重违背。因此,对这些行为都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否则,公权力将沦为不法行为的“保护伞”,成为危害社会的“帮凶”,而不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不再是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者”。

  然而,作为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在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完成全运金牌任务,并接受30万元的贿赂款。不过,其在庭审时却辩称,收的钱不是受贿款,而是地方为了他参与世界跆拳道协会的执委赞助费。如此言词不仅让人啼笑皆非,更是让人心醉啊。可以说,这正是“收钱卖金牌,金牌换市场”现实演绎!

  事实上,一些单位和官员个人以某种名义向企业老板收取赞助费的事件早已有之,更或是说已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虽然,相关部门对这种行为予以明令禁止,但类似事件仍还是层出不穷。如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煤老板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东莞虎门太平派出所集体开会向辖区企业索要“赞助费”,用来发放慰问金和津贴。如此等等。

  当然,不管是政府部门向企业老板收取赞助费,还是官员个人向单位收取赞助费,这些都是对公权力的公开出卖,是对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都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从严惩处。虽然这名总局官员已被依法惩处,但这收赞助费的行为更值得相关部门的反思,并出台有效举措进行整治。否则,这让人心醉的将不止是这一起受贿行为,而将是体育竞技赛场甚至是的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失守。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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