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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恶犬伤人”的看点不在主人身份

吴龙贵

2014年12月18日08:36    来源:燕赵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恶犬伤人”的看点不在主人身份

山西运城芮城县花园小区,一户官员家中饲养的3条藏獒频繁伤人触犯众怒,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8位小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多次上门要求对狗进行处理,但养狗人对群众的诉求和物业部门的管理不闻不问,以至于原本祥和的小区谈狗色变。(12月17日人民网)

近年来,城市小区中烈犬伤人的事件不断发生,已然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尤其让人愤怒的是,对于此类事件的最后处理,往往都是赔钱了事,狗主人虽然承担了一定的后果,但是并没有消除安全隐患,这就会形成一种“有钱就是任性”的现实。因此,狗主人的身份成了网友热议的焦点。据悉,养了3条藏獒的李家在当地声名显赫,丈夫李永泽是芮城县粮食局副局长,而妻子李燕妮是县旅游局局长。有人说,正是因为李家有权有势,小区业主和物业也拿他们没办法,更有人分析,购买和饲养藏獒成本不菲。加上伤人后的赔偿,以李家人的正常收入负担得起吗?必须查查他们是否有腐败问题。

如果有证据证明李家的开支明显超出其正常收入,当然可以视之为一条腐败线索,相关部门也有必要深入调查。但“恶狗伤人”与主人的身份并没有太大关系。城市小区中养烈性犬是一种普遍现象,什么样的人都有。显然,“恶犬伤人”的看点不在于主人身份,而在于法律和制度的缺失。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之中,涉及养狗问题的,仅有两处,而且所承担的都是经济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有钱,养什么样的狗,怎么个养法,都是个人自由。

在很多国家,饲养烈性犬需要经过专门的“养狗执照”考试,饲养者必须熟识狗的习性,且具备处理犬只发飙、伤人等特殊情况的能力。如果出现伤人的情况,主人轻者被处以高额罚款,重则面临牢狱之灾。对于不接受驯化的狗,唯一的办法就是人道毁灭。我们的城市中饲养烈犬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但是有几条狗接受过驯化?有几个主人具备养狗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但事实上,这句话的前提应该是:什么样的法律和制度,造就什么样的养狗人。眼看着“恶狗伤人”的惨剧越来越多,一条狗把一个小区搞得人心惶惶,却又对此毫无办法,说到底这不是个人的素质问题,也无关身份,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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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云儿(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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