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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市长管不了”尴尬了谁?

王丽华

2014年12月11日14: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过去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从省到市再到区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感觉自己好像一头拉磨的驴。”“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事不归我们管。”“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这是湖北42名农民工在辽宁本溪市讨要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听到最多的几句话。两年时间里,农民工们被省、市、区8个主管部门推来“踢”去,如今,他们仍游走在讨薪的“马拉松”路上。(12月10日 新华网) 

春晚小品中,一句“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让人印象深刻,但多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却层出不穷。尽管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将恶意欠薪行为入刑,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者通上了“高压线”,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有效遏制了高发、多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态势,但我们看到,到年底,依然会出现许多农民工走在漫漫讨薪路上的不正常现象。这说明法规再有力也需要执行,“高压线”如果没通电就形同虚设。

从类似的新闻事件中可以发现,工程转包以及转包之后的相互推诿是欠薪原因之一,但事实上在相关工程承包法规中早已明令禁止工程转包。此外,从去年开始,各地为了根治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死结”,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先向劳动部门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从源头上防治工资拖欠。

可为什么层层设防之下依然还会出现如此市长也管不了的恶意欠薪现象呢?说到底,是法律规定执行不力造成了法纪无力,而权力的不设防直接导致了各种官商勾结现象。每项工程背后都有权力与利益的交织,正因此,有人可以依然层层转包,有人不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依然可以开工,有人“五证”无一照样可以这边楼没盖,那边楼已卖。而相关建设与劳动部门也都打着自己的部门利益小算盘,对最弱势的农民工打起了推手太极----你踢来,我推去,即使是市长,也只能感叹和无奈了。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此种每到年底的农民工讨薪现象,还是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首先,给各种建筑法规通上高压电,将那些证件不全者,建筑工程失信者,不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者全部逐出建筑市场。其次,向相关建设与劳动、司法部门亮剑,让各责任部门“法定责任必须为”,对于那些“尸位素餐”者,给予严厉法律制裁。最后,要实行建筑工程责任制,将每一项工程的监督责任落实于地方领导干部头上,哪里出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和恶意拖欠工资现象就追究其直接责任。

当层层监督有落实,法律规定有高压,责任部门有约束之后,“市长管不了”就会变成“不必市长管”,这样,每到年底农民工走在讨薪“马拉松”路上的尴尬也就逐渐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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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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