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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会堂不宜成为广告的天堂

2014年11月27日09:11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人民会堂不宜成为广告的天堂

  河南省人民会堂被广告包围,每年广告收入超过千万。目前,河南省郑州市在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而作为省会的重要窗口,河南省人民会堂大型户外广告牌却长期存在。由于违反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多次前往查处,但始终没有效果。(11月27日央视网)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人民会堂广告在2004年左右就已经存在了,每年的广告收入超过千万。据郑州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的处长李涛介绍,当时这里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多年来城管部门多次试图对省人民会堂的户外广告进行治理,但是效果甚微。24号,执法部门再次前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业主单位3日内恢复没有广告的原状。但是25日此,软体广告上边的帆板型广告目前还没有开始拆除。河南省人民会堂负责人表示,这个广告何能够拆除他们还要查阅相关资料,并向上级筹款单位上报之后才能做出决定。

  人民会堂是权力的象征,他应该是神圣而庄严的。广告这些商业行为本应该远离人民会堂。可是在种种利益的驱使下,广告成了人会会堂的天堂。满目的广告,让人民会堂有了光羊头卖狗肉的嫌疑。这多少有点让人民会堂蒙羞,也有损人民会堂在人民心中的圣神和尊严。所以人民会堂不应该成为广告光顾的地方,更不能成为有些人赚钱的香饽饽。用损害公权力的形象来牟利的行为应该制止。

  但是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理,却有人不明白呢?广告在湖南人民会堂还要越演愈烈呢?一方面上千万的收入有人垂涎,一方面有商家把它当成了广告的天堂广告的黄金口岸。正是这种利益的相互勾结才将会人民会堂的广告演绎成屡禁不止的顽疾。

  不管怎么说,人民会堂终是权力的象征,终是湖南人民心中权力的圣地。这样的地方就应该成为权力的窗口,展示的终是权力的神圣和庄严,广告和商业终将应该远离他。广告的收入是小利,政府的想象才是大利,大与小应分清楚。

  一句话,作为湖南政府形象的窗口,人民会堂不应该成为广告的天堂,希望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好人民会堂的广告招牌。让会堂有会堂的圣神和庄严。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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