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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巴佬鸡蛋”里吃出丝袜岂能“一赔十”了事

谢奇

2014年11月13日14:1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临沂蒙阴的小郭也在超市给儿子买了几个乡巴佬鸡蛋,但拿回家之后孩子却怎么也咬不动。郭女士也没注意就放在了一边。过一会郭女士想看一看看里面什么东咬不动时,结果越拽越长,竟是一只袜子。(人民网 11月12日)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鸡蛋里头竟然吃出丝袜来,想想便让人觉得倒胃。更怪的则是厂房负责人“食品厂出现这样的事情,这不是很正常吗?”的态度。显然,在该负责人的眼里,消费者食品吃出异物不该大惊小怪,“一赔十”已经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到了仁至义尽。但事实上,“乡巴佬”吃出丝袜绝不是“一赔十”就能了结的问题。

首先,缺乏诚意的赔偿让消费者心有不平。虽然该公司负责人提出了“一赔十”以及五百元现金的赔偿方案,但如此做法显然不能使消费者满意,被断然拒绝。这样的拒绝是有道理的,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对企业产品质量是信任的。如今吃出了问题,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着实可气。

其次,不当的处理方式让企业信誉“一跌万丈”。俗话说“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样的态度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也极为不利。相信已经有不少的观众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要知道,负面事件对一家企业的信誉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此时,面对消费者的种种质疑,只有正视问题,深刻检讨,严肃对待才是化解危机的正确方法,任何的不重视和回避都是“雪上加霜”。

再次,不当回事会让食品安全“出大事”。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吃出的是丝袜,咬不动可以吐出来,虽感恶心但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不大。真正令人担心的是该公司负责人“见怪不怪”的态度。不对生产中的出现的差错检讨反思,反而以“纯属正常”的态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下次吃出别的异物,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未必可知。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企业生产卫生有着极为清晰严格的要求,其中第七十二条规定: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笔者认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强势介入,对该公司的生产环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公布,以消除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疑虑。毕竟群众利益无小事,更何况食品安全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绝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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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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