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南京市民政局透露,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10月14日《京华时报》)
老有所养,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理想目标。近年来,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下,“常回家看看”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进步,“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推陈出新,均使我国养老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而南京市近来推出“聘用”子女的新型养老模式无疑为家庭养老再出“新招”。
政策一出台,争议也随之而来。有人质疑“子女不可能工作监护两不误”“指望几百元就放弃工作在家照顾老人不可行”,也有人质疑“不孝顺的子女不会把补贴用在老人身上”。其实,这些都是对南京市养老“新招”的误解。
一方面,南京市养老护理员缺口巨大。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把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钱拿出来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能够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另一方面,“给照顾老人的子女发工资”不存在强制性,主要针对那些子女是下岗工人、月收入不足千元的特困家庭老人。
“聘用”子女的“新招”带来了诸多好处。其一,创新了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发工资”是对子女养老的一种鼓励,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难题;其二,解决了特困家庭子女的经济负担,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其三,让老人感受到“老有所依”,子女在身边照顾和尽孝提升了老人的幸福感;其四,“家属照料型”模式体现了南京市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转变,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礼记》描摹的理想社会是:“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但随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发生的质变,传统的养老之道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但“养老、爱老、敬老、孝老”的养老理念永不更迭,各地区政府都应革故鼎新、不断创建养老新方式,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为“养老明天”谱写新的时代篇章。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