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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上网理应从网民自觉开始

杨飞

2014年10月14日11:15    来源:今视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文明上网理应从网民自觉开始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的精神,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实现开放、自由、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13日《人民法院报》)

  随着科技的发展,“上网冲浪”越来越成为年轻一代的生活必须品。但在享受“冲浪”乐趣的同时,网络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副产品。近日热门手机游戏《疯狂来往》就曾将用户拍摄的视频在用户不知情的状况下上传至优酷视频网站公开展示,引发诸多网民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

  从这个角度来说,《规定》出台首先有利于规范网络侵权案件的审理,从而更好地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其实,出台《规定》不仅是在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更是利用法治手段治理网络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更何况以《规定》对网民行为进行规范,对于遏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也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之所以会如此说,首先就在于网民是网络行为的主体,必须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任。别的暂且不说,最起码也应该保证自己传播消息的真实客观。从这一点来说,遵循《规定》精神,对于网络上的小道消息就应做到不谈论、不传播,发现网络谣言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举报,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并且,社会主义是法治社会,互联网早已和现实社会密不可分,其发展也理应被纳入法治轨道。如今《规定》出台就表明了相关部门完善法律、依法治网的决心,是在想方设法让网民与网站知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使得网络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当然很是值得我们肯定。

  由此可见,《规定》对于规范网民网络行为、构建文明上网环境来说真可谓一剂“良药”。事实上,作为社会一分子,网民就应从我做起,坚决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守住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底线。我们有理由相信,若广大网民能严格自律,不仅网络违法行为会受到遏制,健康、文明、和谐、绿色的网络底色也将更为厚实。(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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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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