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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500元捉500万级贪官有戏吗?

蒋萌

2014年09月22日16: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贪官坐牢无特权,“提钱出狱”咋炼成?

背景 :央视20日播出《高墙里的官员们》的新闻调查节目,揭秘了落马官员在监狱里的生活状态。节目的主人公是罗荫国和朱育英,曾分别担任过广东茂名市委书记和茂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都因贪腐入狱。他们理着光头,住在关押十几个人的监室里,每天参加劳动,工作量是一天加工几千个灯泡,有时上厕所都很紧张。

环球时报发表观点:民间一直有贪官入狱后仍享受特权的传言,反映了舆论对监狱对待贪官和普通囚犯是否一视同仁的怀疑。这样的困惑有其长期成因,上述新闻调查节目提供了人们重新看待这个问题的一个存照。被判刑的贪官已经与其昔日的状态彻底告别,阶下囚就是阶下囚,现实对犯了国法的他们是铁面无情的。这既是对舆论的一种澄清,也是对在职官员的必要反腐教育。贪腐的结果就同罗、朱二人一样,这就是电视片传出的震慑力。人生不能重来,从贪官到阶下囚是张不退不换的单程票。但官风是可以重振的,把权力装进笼子里既是对贪腐的抑制,也是潜在的救赎。

小蒋随想:上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并宣布,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重新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这说明贪官“提钱出狱”、违规“保外就医”等确有实例。人们不免会想:既然某些腐败者连“越狱”都不在话下,在监狱里受到一些“特殊关照”有什么不可能的?电视报道中,罗荫国和朱育英二位“前官员”与其他犯人“待遇同等”,但这是否可以证明所有落马者在监狱中都被“一视同仁”?若此,怎会有“重新收监”?司法公正与公开,除了应落实在审判环节,也当更多体现在监狱执行层面。鉴于特权可能延伸至贪官锒铛入狱之后,多打点预防针没坏处。

悬赏500元捉500万级贪官有戏吗?

背景 :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因涉嫌受贿500万“失联”,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但警方提供的举报奖金只有区区500元。

新京报发表徐明轩的观点:前不久黑龙江省延寿县杀警越狱的高玉伦等3人,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悬赏金额高达每人15万元。两相对比之下,郭宜品副市长的500赏格自然很寒酸,甚至有网友调侃说:“我不会因为500元‘出卖’副市长。”不少地方的司法机关对于杀人等暴力犯罪破案劲头十足,甚至有时还成了变了味的“命案必破”,但对于贪腐案件,往往少了“腐案必破”“贪官必抓”的劲头。这两种案件在案情的主动披露、悬赏金额上也有明显区别。在公众看来,500元的赏金也许释放的是警方消极办案、消极缉凶的信号,这才是问题严重的地方。

湖南红网发表王垚烽的观点:首先,这与郭宜品的贪污数额和犯罪程度不符。其次,这与腐败犯罪的社会危害不相匹配。再次,它也无助于及时、有效地抓捕郭宜品。警察用于打赏的钱来自纳税人,的确需要精打细算才对,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抠门。有道是“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悬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抓住逃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么悬赏行为本身就失去了意义。500元抓贪官,这究竟是想表明警方看不起郭宜品呢,还是在暗示压根不想抓他呢?

小蒋随想:管理者也好,执法者也罢,出台的举措,理当让群众看到希望,感受到正面激励,而不是感觉被寒碜,更不应出现负作用。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含金量”能够体现出人与事的被重视的程度。透过500元“悬赏”捉拿涉嫌受贿500万元的贪官,公众看不到执法机关对举报者的“高度重视”,反而有种“被轻贱”的感觉。鉴于一些举报者还面临遭打击报复的风险,500元“奖励”所体现的“诚意”,也难以给举报者带来“被保全”的信心。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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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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