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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什么年代了还“联名上书”

2014年09月11日00:31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都什么年代了还“联名上书”

  由256位来自国内外高校教师、学者和学生参与联署的两封公开信,分别被寄给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呼吁彻查厦大性骚扰事件,建议教育部以此事为契机,制定出台《高等教育学校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建议厦大率先建立高校性骚扰防范机制。(9月10日《京华时报)

  几百名教师联名写信,信的内容居然是要求彻查一个涉嫌性骚扰女学生事件,这叫人真不知说什么才好。不错,涉嫌性骚扰女学生事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而且近年来校园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呼吁一下是必要的,但是用得着几百教师去联名写信给教育部吗?涉嫌性骚扰是一个社会问题,牵扯到各个领域,是不是一旦发现性骚扰,案件所在单位就要给他们所辖的中央部委联名写信呢?我的意思是,各个中央部委确实负有教育、管理之责,但是涉嫌性骚扰案件不属于教育部负责,应该属于公安部门查办,或者纪委问责。无论是学校,还是别的地方发生涉嫌性骚扰事件,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该处罚的处罚,只管由司法部门介入就是,不必给教育部写信彻查涉嫌性骚扰,似乎彻查涉嫌性骚扰应该给公安部写信才对路。

  当然,几百名教师联名写信的内容还有建议教育部制定出台《高等教育学校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的意思。这样的建议,从道理上讲没有什么不可。不过,有点繁文缛节、文牍主义。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我国现有的法规法律,特别是《刑法》《治安管理条例》难道不适用高校吗?教育部门出台《高等教育学校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有多少法律权威?如何执行?二是性骚扰肯定不只是发生在高等教育,那么是不是中学、小学、职业教育等,都要制定出台所谓的《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呢?推广开来,各条战线也要如法炮制出个《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岂不过度热闹?

  其实,明明国家的法律俱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一套一套的,根本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就厦大性骚扰风波而言,此事已过去近3个月,厦大至今未公布任何调查结果。如果这一事实成立,我们可以认定为司法部门的缺失和学校领导的不作为或慢作为。因此,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作为或法律乏力。

  看民国史料,经常发现有教授联名上书教育部的事件,那个军阀混战的年代,发生联名上书的事不奇怪。现在中国是一个法制越来健全的国家,法律的问题要用上书的形式来解决,总让人觉得是一个悲哀。我们天天在说依法治国,一个教授涉嫌性骚扰还要通过联署上书教育部的行政方式来处理,实在是既可悲又可笑!当然,“投书”也不是完全不可以,可以向纪委或公安机关投诉嘛。

  文/孙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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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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