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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限号”传递权力的温度

2014年08月18日00:03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离婚限号”传递权力的温度

  面对无法挽回的家庭,王女士和丈夫选择离婚。准备好了所有离婚需要的材料,近日夫妻二人来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才发现离婚竟有“限号”政策,一天只发10个号。这对于铁了心要离婚的很多当事人来说,无疑是多了一道门槛,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留出点时间让夫妻双方慎重考虑,尽量让离婚的夫妻少一些,再少一些。(8月16日《三秦都市报》)

  准确地说,西安长安区民政局的“离婚限号”做法,最早开始于2012年,除西安之外,包括南京、广州等地也有民政局施行“离婚限号”措施,而在这之前,据说还有山东青岛某民政局为防止“为房假离婚”也曾短暂有过这样的做法。这一次发生在西安的“离婚限号”,与此前的南京做法在初衷上,都是为了防止“盲目离婚”。这到底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还是值得鼓励的善行呢?在笔者看来,这种发生在权力范畴内的善意谎言,是值得鼓励的善行,传递的是权力的温度。

  根据网友的质疑,认为这样做有违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法律对婚姻登记处的权限规定,确实没有调解的字眼,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登记处的“离婚限号”就有违相关规定了。首先,“离婚限号”并不是直接起到调解的词汇,顶多算是给闹着离婚的夫妇创造理性考虑的时间和空间。这与去年同样引起关注的武汉某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的善举,有异曲同工之妙。其次,在现代社会的婚姻生活中,离婚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是检视其中,确实存在很大的比例只是一时的冲动之下,并未已有事实上的婚姻破裂,通过程序上的限定,能间接起到调解的效果。事实上,从现实效果来看,这样的限号设置,确实起到了调解的效果,而从其行为本身来看,并没有越过权限直接干涉公民的婚姻权利。

  如果因为婚姻登记处的变通,尽管挽救了众人的婚姻,但还要扣上越权的帽子进行追责,这显然也是对权力存在价值的本末倒置的推断。权力的存在,从表面上看,是为了规范社会管理,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为了提升社会发展的和谐度。婚姻登记处利用其职责优势,在不违反权力范畴的前提下,褪去其神奇和高高在上的色彩,进行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并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同时也展现了权力得当运行的魅力,传递出权力本身应有的温度。

  见惯了权力的飞扬跋扈,看多了权力的生硬冷漠,让我们有了对权力规范运行的无限期待,让我们有了对权力谦恭运行的无比希冀,但是,权力并不是没有人性温度的,并不是天生便是那只叫“利维坦”的海怪,权力的魅力恰恰正在于对人性的回应,对善意的守望。

  每一个婚姻登记处的工作者,既拥有的是婚姻登记的权力,但也拥有对他人幸福的善良,用善意的变通去调解婚姻危机,并始终不忘记“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样的权力善行,值得鼓励和推广。

  文/周俊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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