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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纪检体制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

王琳

2014年07月16日08: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纪检体制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

观察近年来与反腐败相关的制度反思,解决方案多聚焦在“加强监督”这四个字上。就中国的反腐体系来说,其实并不缺乏监督的制度设计,举凡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媒体监督等等,不一而足。但腐败依旧,问题在哪儿?

所有腐败本质上都是权力的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遏制腐败唯有让绝对权力变成相对权力、规范的权力和受限的权力。在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上,方向并没有错。问题出在监督的效能上。民间如是调侃,“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险,司法监督太晚”。这个流传颇广的段子道尽了各种监督的尴尬。

而在反腐败体制和机制上,问题首先出在机构职能分散,无法形成合力;查办案件外来干涉太多,腐败频发但责任追究不到位。作为对当下反腐形势的回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针对“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决定”拿出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药方。毫无疑问,“线索处置”是纪委查办反腐案件的关键环节,在以往的习惯性程序中,地方纪委若发现本地的重大腐败案件线索,必须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在得到首肯后才能进行初查。这无疑给地方主要领导干涉办案提供了机会和便利。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举报人信息泄露多是在线索处置环节就频繁发生。

不难看出,“决定”在明确各地纪委应将案件的线索处置和查办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如此具体的改革措施直接写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显示出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执政风格。

2013年11月,三中全会刚闭幕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专程赶赴位于湖北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王岐山在这次调研中强调,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一定要唯实,不能做表面文章!”这是王岐山对纪检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而没有务实的纪检体制改革,哪来反腐败的真实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与此相适应,中纪委明显加大了办案力量。各类改革举措也围绕着强化办案而展开。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已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清理至14个;在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整合了6个内设机构,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使负责具体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至10个。

而业已启动的、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纪检改革举措,非“巡视”莫属。当然,巡视早已有之,但从十八大以来的“巡视”成果看,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有价值线索,就比过去明显增加。

今年3月,中纪委又提出,要实施组织制度创新,机动灵活开展专项巡视,首次专项巡视对象为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涵盖科技、教育、农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这“决定”提出,要“实现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以及巡视制度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7月7日 ,5个中央巡视组通报了在河南、辽宁、甘肃、复旦大学、中粮集团发现的问题。“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触目惊心的词汇,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河南甚至还被指出,“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

短期的巡视每一轮都能有所斩获,这一现象本身也令人深思。一是每一轮巡视均有固定期限,时间并不长;二是每一轮巡视均以谈话为主,使用的都是常规方式,既没有“窃听风云”式的“高大上”侦查方式,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手段。但就在这样的短期内,以这样常规的方式,却查出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严重腐败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了查处腐败问题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也警示着地方各级纪检机关在发现和查处身边的腐败现象上还存在诸多漏洞。虽然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但从巡视组发现的省部级领导腐败行为中,总有一批低层级领导干部和商人卷入其中,有的腐败行径在当地甚至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地方纪检对这些腐败行为无动于衷?如果曾发现但忌讳这些“小老虎”的保护伞太大,为何不上报寻求更高层级纪检组织的支持?

毋庸讳言,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保证既得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对待“改革”阳奉阴违并不鲜见。诸如以文件贯彻文件,以材料汇报替代实质改革举措的官场陋习,至今仍绵延不绝。纪检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不但要指向“上级监督太远”,同时也要指向“同级监督太软”,还要防范上级派驻下级的纪检人员与被监督对象勾连,成为腐败利益共同体。

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也是这一轮纪检体制改革的亮色之一。长期以来,纪检人员备受“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中纪委也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用纪委内部的“纪委”来对准自己。一个严格监督的改革思路是,让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保持适当的开放性,引入外部监督、异地监督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监督纪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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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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