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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行窃视频”的道德刻度

戎国强

2014年05月09日08:59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行窃视频”的道德刻度

  只要事关道德,哪怕事情并不大,也会很多人卷入争议,形成一个个或大或小的舆论旋涡。《华商报》昨天报道,一位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段视频,内容是讲小偷在公交车上行窃的过程,说这段视频是他的朋友刘先生在乘车时无意中拍到的。此微博发出后立刻引起网友热议,截至前天晚上9时有近百位网友对刘先生的行为给予评论,力挺的和谴责的比例相当。网友“光头老高”表示,如果人人能用如此方法取证,小偷定会减少,剩下的交给警察去办;网友“汤米先生爱喝茶”说,拍出来就能找到这人,相信失主的损失会弥补回来的,给拍摄者点个赞。而网友“我想變回狼”的看法则代表着另一种网友的态度:你怎么不提醒或者挺身而出呢?网友“NextStation88”表示,看着小偷行窃,能淡定地拍摄行窃过程并看着小偷离开,失主会怎么看?拍摄者是怎么想的?

  公交车上行窃,不是什么大案子;用微博发行窃视频,也不是太大的网络事件,但是所引起的争议,跟历次“扶不扶”很相似。这是否表明,网上的自发舆论对道德问题的“沸点”比较低?或者说,道德问题一直是并将继续是社会的“敏感部位”?道德敏感,一般来说表明人们的道德意识比较强烈,参与道德争议的人多,对彰显道德标准无疑是有益的。但是,对道德言说自身,是否也有一个道德问题?

  对刘先生拍视频这个行为的评价,点赞者的道德标准,似乎比谴责者要低。相对低一些或者说宽松一些的道德标准,实行的代价相对小一点,实行起来就比较容易;实行者就相对会多一点;实行的人多了,就会助推社会道德水准的逐渐提升。如果刘先生因为没有“挺身而出”就要遭到道德谴责,那么刘先生王先生李先生都可能会想“难道我还是不拍、不发视频更好?”结果很可能是,刘先生躲过了道德谴责,小偷也更安全了。过于严苛的道德标准,本意是想改善道德状况,但可能事与愿违。

  过于严苛的道德要求,也给谴责刘先生的网友自己出了难题。有网友说:“那你自己上啊?”当然,不排除谴责者处在刘先生的情境中会“挺身而出”。但是,这不等于获得了谴责刘先生的充分理由。这是因为,刘先生的行为虽然没有达到较高的道德标准,但他的行为还是在道德基准线之上。只有非道德的行为才应该谴责。由于道德源自内心,不能由外部强行植入,这无助于改善社会道德状况。凌厉的道德言说,也是一种道德的强行植入。

  因为自媒体工具的发达,在网上跟个帖,点个赞,对很多人来说只是一个习惯动作,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似乎不用多考虑什么。但是,当一定数量的发言集聚到一起,就构成了一个舆论场,这个舆论场会对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发生作用,在一定的机会或场合表现出来,表现为一种社会行为,对社会有塑造作用,其中就包括最初用言论影响他人的人。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只是想说,我们每一个人,在公众场合说的话,最终是会影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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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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