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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养老险“亏空”千亿,不值得大惊小怪

2014年04月17日09:0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养老险“亏空”千亿,不值得大惊小怪

■ 视点

不必对这个再正常不过的“亏空”大惊小怪,从情理上说,这是政府对一代人欠下的债。

财政部近日公布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有报道指出:如果今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均按预算执行,那么,在剔除财政补贴后,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收不抵支,当期亏空1563亿元。一言既出,真可谓是举座皆惊——养老保险基金一下子就亏空了上千亿元?

真相并非如此。解读这个问题,其关键点在于: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根本就不能剔除。《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写得再清楚不过:“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所以说,财政补贴其实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

为什么养老保险基金要有财政补贴?这是因为,在当代社会中,单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费,养老保险基金是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的。仅仅从“保险”角度看,要单纯靠缴费维持收支平衡,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缴费的人越来越多,二是将积累的资金进行投资能够得到可观的收益。

但这两个条件都很难满足。因为老龄化,缴费的人实际上只会越来越少。因为世界资本市场起伏不定,且难以预料,所以投资增值的风险也很大。有幸的是,社会保险不是保险,而是借用了保险形式的社会再分配,所以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还有了第三个筹资方,这就是国家。具体而言,要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政府财政也要“出血”。

何况在中国,因为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在“一张白纸”的基础上起步的,现行制度与改革之前的劳动保险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90年代中期改革时,首先是划分了“老人”、“中人”和“新人”,采取了不同人群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其中的“老人”和“中人”,是完全没有缴纳或只是部分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按政策他们被“视同缴纳”了。

就因为这样的制度安排,改革后养老保险制度一开始资金上就有“缺口”。1996年开始实施,1997年就亏空50个亿。随着50、60年代出生的“中人”越来越多地迈入退休门槛,亏空也就越来越大。2012年人社部的统计公报显示:“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48亿元”;2013年人社部的统计公报好像迄今尚未面世;如今媒体披露的是2014年的财政补贴预算,为3038亿元。2013年的全国财政收入129143亿元,3038亿元占了多大的比例?仅仅是2.35%。

因此,千万不要对这个再正常不过的“亏空”大惊小怪。从法律上说,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从情理上说,这是政府对一代人欠下的债。如果惊慌失措地大喊“狼来了”,可能真的就会有狼来,那就是“延迟退休年龄”。

□唐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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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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