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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需要采取四大策略

2014年01月25日15:45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创新社会治理需要采取四大策略

  陶希东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面对我们人口规模巨大、社会问题突出的现状,到底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会议精神,笔者以为需要采取以下四大策略。

  一是,本土化策略。社会治理理念是来自西方的“舶来品”,有一套严格的规则体系和行动标准。搬用纯粹的西方思维和模式,不一定符合中国社会的特点和民族心理。我们的社会治理创新,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心理特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策略。据此,创新社会治理既要防止“纯粹自由”、“无法无天”、“权责分离”的个人自由主义,更要防止集权垄断、一刀切的高度控制和统一化模式,要合理吸收借鉴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中社会治理的思想精髓,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之间巨大的社会差异现实,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各自优势,寻求本土、多元、有效、文明的治理方式,全面激发56个民族的整体社会活力。

  二是,人本化策略。众所周知,人类社会是由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件组成的统一整体,其中社会是由形形色色的人及其关系构成的,社会治理的本质,就是依靠制度建设,处理好各种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利益关系,只要打造出人际和谐、社会团结、政治稳定的大格局,就说明社会治理方法是好的、有效的。据此,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站在人的视角,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尊重人性,合理地设计相关制度,全面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自觉性、活力和发展潜能,实现民众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是,法制化策略。虽然信访制度是中国重要的政治智慧结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特殊作用,值得肯定,但是,上访、信访群体过多,则说明我们的社会依然是习惯人治的,也说明在广大民众内心深处“父母官”、“青天大老爷”、“恩惠政府”思想依然相当严重。这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创新社会治理亟待解决建立完备的社会法律体系,依法保障政府官员、普通老百姓平等的法律主体地位,当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让民众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做到理直气壮、不卑不亢、依法处理,让故意闹事的个别公民,抑或故意刁难普通群众办事的个别官员,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官”和“民”依法实现“体面地劳动”、“尊严地生活”,坚决改变基层老百姓一有事情就找“上级政府官员”的传统思维和做法。

  四是,参与化策略。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但并不代表这只是政府的事,而是应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成为一种集体的行动。尤其在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上,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的参与作用,以缓解当前我国公共服务规模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服务需求。在基层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要培养群众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走出自个的“家门”,走向“社区”,协商解决“自己家门口的事”。在出台一些重大社会公共政策时,充分吸纳征求群众意见,体现不同群体的声音,积极汲取蕴藏在民间的智慧,坚定地走群众路线。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研究员)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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