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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京城午夜飙车族是另一个“空中别墅”?

邓海建

2013年08月27日08:2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轰鸣的马达,飞扬的尘土,欢呼的人群……两辆车飞驰而出,有人在读秒计时,用一百米的狂飙来一决胜负。这并不是电影《速度与激情》中的一个场景,而是近日凌晨在北京东坝大街路口进行的一场飙车。有百万级别的豪车,也有自行改装的车辆,据附近居民说,这种飙车已经持续了一年多。昨天,北京朝阳交通支队表示,目前已经接到群众投诉,将对此进行调查。

一年多的逆行竞速,竟然一直相安无事,这不能不算另一种“奇迹”。尽管飙车族一直声称,“我们不惹事、只是娱乐”——但这样的“娱乐”,显然已经越出了公序良俗的边界。用附近一个钢材交易市场保安的话说,“有钱人闲得没事干,交警来过也没用”。这话或有偏激,却也发人深省。飙车族的连年狂欢,令人联想起曾经最牛的“空中别墅”,大师的身份、执法者的柔情,让人浮想联翩。

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好好追问:一者,据说该路段位于北京五环外,夜间人烟稀少,路边没有摄像头,因此,在改装车圈里互相传,知道的人越来越多,聚过来试车的人也越来越多。既然管理者曾经来过、也知道此地算是监管盲区,为什么不能早点介入调查、抑或从硬件监控上加大执法力度?

二者,这些拉出来飙车的改装车,基本都是有号牌的正规车。但一个常识人人皆知,改装过的车都没法正常通过车辆年检。就像业内人士所言,从最小的车辆喷涂,到引擎升级,都是没法在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的。不能登记备案就意味着无法通过车辆年检,只是,“司机们都知道,只需要找到一个在车辆检测场门前徘徊的‘车虫’,付给他几百元的费用,什么样的车都可以通过年检”。飙车族横行的背后,谁说只是一个马路监管的问题呢?

三者,马路飙车成了“地域风景”,这让法律情何以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特别增加对飙车的处罚,其中明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也就意味着,飙车可能将面临刑拘。即便只看道路交通安全法,诚如律师所言,“飙车严重超速,驾驶者应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这些“触法娱乐”的飙车族,为何迟迟领不到该有的罚单呢?

这一次,依然是“媒体曝”走在了职能监管的前头。相关部门对飙车事件为何总是后知后觉?

牛气的“空中别墅”,终究逃不过依法拆除的命运。飙车,恐怕不能以“扰不扰民”为标准视之。这些年,深圳等地也时有飙车族的身影出现。“触法娱乐”的姿态,令权力监管蒙羞,也加大了贫富之间的隔阂。好在相关部门已表态要“调查”,但愿这个“调查”能比舆论监督更详实、更有威慑力、更契合权责对等的真相。一句话,找乐子,也得有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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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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