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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红线成为不能逾越的雷池(专家视角)

高吉喜

2013年08月03日03:48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推行生态红线最大的阻力还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守住红线,必须靠法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生态红线划定后,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价体系

  

  推行生态红线最大的阻力还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各级政府对生态红线的认识尤为重要,认识的高度直接决定生态红线划定、落地的进度与效果。由于生态红线划定后即实行最为严格的保护,这可能会在短期内影响地方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划定生态红线对地方政府是很大的挑战。但是,一旦认识到生态红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地方政府就会成为推行生态红线划定的强大动力。

  解决生态红线划定中存在的问题,要提高认识,要有切实的保障措施。生态补偿是重要的举措之一。生态红线划定后,肯定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是生态红线划定和推行的重要抓手。 

  如何才能让生态红线变成实线而不是虚线,成为不能逾越的雷池?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生态红线的基础研究,提高生态红线划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已经完成,并且在内蒙古、江苏、江西和新疆等4个省区开展了实际划定。这样逐渐明晰生态红线的概念、丰富生态红线的内涵、完善生态红线的划定技术,使生态红线真正能够落地,也就是具有明确的地理坐标。

  二是加强生态红线的管理,抓紧建立生态红线分级分类分区管控机制。

  三是建立国土生态安全监测与监察体系。及时掌握我国国土生态安全的现状及变化趋势,为生态红线区生态安全的维护、评估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守住红线,尤为重要的是必须靠法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生态红线划定后,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对自然保护区等已经有相关制度或条例的,仍要严格遵守。对新划定但还缺乏法律法规保障的红线区,要尽快制定与红线性质相适宜的管理机制。在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生态红线的保护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国土生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生态红线划定后,要逐步建立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树立生态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责。此外,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作者是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环保部生态红线制订小组组长)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03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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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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