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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涉贪调查组也涉贪”当地官风令人惊奇

马龙生

2013年07月22日09:26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在黑龙江省集贤县因有村官涉贪,县乡两级先后组织调查组查贪,调查持续九年未有圆满结果。村民却渐渐察觉到,调查组涉嫌将高额的“办案费”在村集体下账,调查组也涉嫌贪占村集体财产。(《中国青年报》7月21日报道)

  村民们向县、乡讨说法长达9年,说法没讨到,却给自己招来了一群“吃货”——29万元的调查费用,要由村里下账。调查组在一家最高菜价只有48元的小饭馆里吃饭,却开出了7950元的发票;该调查组有近6万元的打字复印费绝大部分花在“丫丫复印社”,近5万元的饭费也绝大部分花在“小小炖菜王”。

  看到这里,笔者有几个疑问:

  其一,作为公职人员,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本来就是职责范围之内的事,为什么要到调查对象的村里报销费用?如果按这个逻辑,公安局办案是不是也该向报案者收取办案费用?公共服务是否应该改为有偿服务?再说,让当事村负担调查经费,能保证调查行为的不偏不倚、调查结论的客观公正吗?

  其二,调查组的工作到底有没有标准?长达9年,县里为这个村派过3个专案组,其中两个没有拿出任何结论,另一个的结论多是“无法查实”、“本次不再处理”、“政府不做答复”等。这样的调查组是否在为干部提供吃喝休养的机会?

  其三,本来为调查村官贪腐而成立的调查组,本身又曝出了涉贪之事。县里下一步怎么办?会不会又要派出调查组,调查前一个涉贪的调查组?如果调查涉贪调查组的调查组又涉贪?集贤县是不是就天天在“调查”中过日子?

  涉贪调查组也涉贪,实在令人拍案惊奇。奇就奇在,本该受理群众举报、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的政府机关,硬是在办不好甚至不想办好的情况下,把调查涉贪者当作一个既有油水又无责的肥差,把“既不办事又要吃你”当作津津乐道的行政行为;奇就奇在,一些基层政府,自己给群众办不了正事,但是释放蚕食公信力的负能量,却有一种习惯成自然的熟练。随着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活动的深入,对类似这样的事,实在应该“照镜子,洗洗澡,正衣冠,治治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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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冰心(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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