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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子军:假如有市民悬赏“禁酒令”

2013年02月21日08:24        手机看新闻

  作者:范子军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新年出台规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区政府规定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2月20日北京晨报)

  现如今“禁酒令”常见,悬赏求监督的做法倒不常有,因而,淄川区这一新规还是让人觉出些许新意。不过,联想到近日几起“悬赏”与“被悬赏”事件,却又不敢抱过于乐观的态度。

  最近几年,各地相继出台了“禁酒令”,明确规定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也不乏明查、暗访、曝光,可现实的情形是,虽不能说毫无成效,但公务人员赴酒宴、泡酒局的热情似乎并未减退多少,酒后失态、酒驾肇事等现象更时有发生。不能不诘问的是,难道“禁酒令”禁而不止,顶风豪饮,监管部门都不知情?

  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式公务消费近年来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奢华,一边是揣着“禁酒令”胡吃海喝,一边是监管部门揣着明白装糊涂,“禁酒令”成了有禁无止的摆设,即使是中央“八条规定”“六项禁令”下发后,仍然少数地方、个别部门转移“战场”躲着喝,或者干脆无视禁令明着吃。

  由此不难看出,酒难禁、公款吃喝难遏制,说到底症结在于制度执行不力、监管机制弱化,缺失向吃喝福利“开刀”的制度自觉和向吃喝腐败“宣战”的变革勇气。

  浙江企业家悬赏20万元,请环保局长到被严重污染的河流游泳,激起了网络舆情的热烈反响,此举不啻是另类“锦旗”,对职能部门的懒作为、不尽职提出犀利批评。由此笔者不禁心生遐想,倘若淄川官方真有意违规饮酒,何须等群众举报?假如有淄川市民效仿悬赏“禁酒”,当地官方敢接招吗?

  延伸阅读:

  鄢振鲲:又见“禁酒令”,制度不能醉醺醺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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