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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房媳”全家造假拷问制度牢笼

西铁城

2013年02月01日10:3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没有最假,只有更假。从假户口、假年龄到假失业证、假录警手续,山西运城“房媳”事件越揭越丑,各种“造假”令人眼花缭乱。记者调查发现,“房媳”长期在职却变为“失业”、假名字上了真户口、丈夫靠假手续一步步当上公安局长、公公改年龄推迟退休……这一连串造假,确实考验公众的想象力。

让人不解的是,如此造假,当事人只是受到了轻飘飘的警告处分。早在2011年2月,运城市纪委就对孙红军因滥用职权、动用技侦设备调查举报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局长岗位;孙太平在儿子被录用为警察时,违反规定帮助办理录警手续,为延迟退休私改自己的档案年龄,运城市纪委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责不力显然不能警醒造假者,况且,仅仅对当事人警告,为其造假“推波助澜”的人丝毫不见问讯,这样的处理结果又怎能让公众信服?

查处腐败不能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据媒体披露,涉嫌为张彦违规办理上户手续的时任夏县裴介镇派出所负责人、现任夏县公安局督察大队负责人薛俊龙现已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当事民警当然要处分,但是他只是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如果有上级发话,他又如何敢抗拒上级的命令呢?仅仅停职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不能服众。

运城“房媳”全家造假被曝光,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反腐败毕竟不能靠偶然因素。习近平总书记1月22日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坚决查处腐败个案的同时,加强建设普适性的廉政建设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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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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