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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10年降2元,“费坚强”还要撑多久

子甫

2013年01月29日09:4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路不好收费又高,广深高速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叫‘费坚强’。”广东省两会期间,来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林慧谈到,从2003年开始,就有人大代表呼吁解决广深高速收费问题。十年过去,广深高速收费依然居高不下仅从72元降到70元。(1月28日《深圳商报》)

  林惠代表还是比较客气的,要我说,珠三角地区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都该撤掉,同时大大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在一个普通公路消费者的立场上,我觉得一些高速公路正在慢慢成为一种“鸡肋”——近乎蜗行的道路已经没有高速的快感,倒还不如改成普通公路免收过路过桥费。

  其实,不光珠三角,很多地方尤其是一线城市都有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高速公路经常发生拥挤,“高速”成“蜗行”;另一方面收费依然,有些地方出城有多道关卡。这样的高速公路已经失去了“高速”的本色,有关部门应该对这种“蜗行”高速实施降级处理,让其走向公用、公益和无偿。

  据报道,当国、省、县道等某一路段不具备道路规划功能时,交通部门在经过调查、研究、勘测基础上,可以降级处理。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只供汽车高速行驶;一般能适应120公里/小时或更高的速度,要求路线顺畅、纵坡平缓。由此可见,一部分拥挤不堪的高速公路已不具备原有规划功能,理应降级。

  与此同时,应该取消收费,让公路回归公用、公益。全世界的收费公路里程中我们就占70%以上,一些地方乱设收费站和乱收费广受社会诟病。国家于2008年底取消了二级公路和部分一级公路的收费站。可实际情况是,撤了一批,又上了一批,而且总说商业贷款,总是还不完;有的甚至还完了接着收,总是在收费。望着这块“大肥肉”,哪舍得丢弃?如此一来,费不“坚强”才怪!

  高速公路作为一项准公共服务品,其乱收费、多收费、不合理收费的问题由来已久,高速路也从“畅通路”、“快捷路”变成了少数人的“聚宝盆”、“摇钱树”。因此,笔者呼吁加紧对高速公路体制进行改革,严格实施公路政企分开,坚定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及时取缔不适应形势发展路段的收费,不断修筑、开辟新的高速通道,还路权于人民,还公路以公益性质,让公路回归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让高速公路实至名归。

  (子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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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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