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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黑老大”覆灭,该反思什么? 

蒋萌

2019年10月18日16:5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局长黑老大”覆灭,该反思什么? 

背景: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篇《副科级干部变身黑老大,整个交通系统成“黑社会”》的文章,将原县级市从化市、现广州从化区交通执法局原局长赖重飞的“黑色交通江湖”带入公众视线。

新京报发表伯扬的观点:据官方披露,赖重飞通过行贿等方式,攀附上顶头上司交通局局长钟继阳,成为钟继阳的“干儿子”,并如愿坐上了从化交通执法局局长的位子。此后他就开始了在所在地盘长达十几年的“只手遮天”。而不谙“规矩”的“野鸡车”只要进从化地界,等待他们的就是骚扰、刁难乃至重罚——赖重飞雇佣的社会人员会在各个路口蹲点盯梢,私设关卡和地磅;还有穿着制服的小混混跟当地交通执法局搞“联合执法”。这么恶劣的行径,在“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当下被纳入扫黑除恶射程,涉黑团伙被一窝端、72名责任人被追责,自然也是题中之义。留给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这么“黑”的团伙,可以为非作歹多年,以至于赖重飞还能从交通执法局长顺利调任吕田镇镇长——直到一个充当保护伞的从化区民警被查处,才牵出赖重飞一伙?这其中,自然有贪财者为“分一杯羹”同流合污;也有惧恶者不敢招惹是非……这些都是人性的弱点,但如果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无法与人性弱点抗衡,无法独立发挥作用,也就意味着“局域气候”还有很多人治的成分,“法治生态”渗入得还不足。要杜绝此类恶霸为害民众、污染政治生态,还得执纪执法、监督约束靶向发力,尤其是盯紧与钱打交道的关键部门、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加强巡视巡查。在此之外,交通管理部门也要通过执法留痕机制与监督常态化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执法,以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工作人员,让执法者本身“有法可依”,让执法过程“依法而行”。交通执法部门不是为了“创收”,而是为了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改变“管字当道、罚字当头”的执法理念,以法治代替人治,才能真正告别“黑色交通江湖”。

小蒋随想:党内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这些“禁区”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写得明明白白。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强调上述戒律。在此情况下,某些干部还恬不知耻地攀“干爹”、认“干儿”,搞权力小圈子,为非作歹,想只手遮天,用老话讲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赖重飞一伙“玩完”,印证了“正义不会缺席”。但是,此案仍然需要反思——赖重飞等人逞凶多年,不得不承认正义迟到。“窝案”确实会对监督形成反制。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网络时代更是如此,一次切实的网友曝就会引发查处“地震”,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那些被敲诈、被刁难的司机是否曾经举报?当地其他知情人又有什么举动?结果是什么?如果在当地举报有阻碍,人们是否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有举报网站?一些人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不太清楚正规反映问题的渠道,或对投诉和举报缺乏信心,说明有关宣传还要广而告之,纪检监察的雷霆、法律的神圣不容侵犯更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彰显。盘踞地方多年的赖重飞一伙被“一锅端”,再次说明“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老虎苍蝇一起打”,“老虎”尚且完蛋,“科级黑老大”还有其“干爹”负隅顽抗,无异于螳臂当车。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仝宗莉)